1971年2月26日下午,任職於某公司的李政一,準備將樣品送往客戶那裏時,被一個彪形大漢攔住,以要購買商品的藉口,將他脅持入車上銬。在黑雨中,車過了總統府,開進博愛路上的警備總部保安處。並被押進一號牢房,接下來有好幾天,不管吃、睡或問訊,都在這方空間裡,數天後,移送到保安處六張犁看守所。只因為懷疑他涉入台南美國新聞處與台北美國商業銀行的爆炸案。謝聰敏、魏廷朝、李敖、劉辰旦等人也是同案。
李敖在他所編著的《白色恐怖述奇》中,收錄了李政一遭構陷的完整自述:在看守所裡,李政一與其同案不斷被刑求逼供,有時被賞巴掌,蹺頭顱,手夾原子筆、跪象棋、以尖銳物或棒物戳擊胸腹、棍棒亂打、香菸屁股戳襲肉身,甚至還有被特務戲稱為「殺豬」的灌水灌汽油等逼供方式,令他痛楚萬分,不時淒喊苦叫。警總甚至逼他們抄寫擬好的「家書」,表達自己平安健康,並很後悔且認錯,「我已將我的事情坦白的向政府報告,請妳坦白告訴他們,好讓我們的案子早日結束。」
其餘同犯在灌水刑求之後,幾次蹂躪後,受不了,只好在特務的引導下「坦白犯行」。李政一因為怎麼也不肯「認罪」,於是在不斷綁吊、灌水、灌汽油、痛毆且令其疲勞的情況下,被迫簽署警總「製作」的筆錄。而後,送軍法處受審。
透過李政一的經歷,我們可以看到關於政治案件的偵查、起訴、判決與執行,警總都設有相應的部門,一起維持這條血跡斑斑的「生產鍊」。
▉ 排除妨礙政府的「威脅」:擁有高度權力的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戰後臺灣眾多的情治機構中,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及其前身的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是戒嚴時期長期負責偵辦調查政治異議份子的機關。但對經歷過威權統治時期的人們來說,「警總」是一個伴隨著恐怖陰影的名詞,即便不見得都有機會與之直接接觸,但能感知到它以「保密防諜」的名義介入民眾的日常生活、嚴密控管人民的言行──包含監聽通訊、攔截郵件、查禁書刊、審查文化活動,甚至管制入出境。
換句話說,警總負責控管島內流通的資訊,進而發掘、矯正或排除一切可能妨礙政府的「威脅」。除此之外,舉凡政治案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判決與執行,警總都設有相應的部門,警總的新生訓導處,更是負責關押政治犯、企圖以苦役改造「有毒思想」,嚴密控制政治犯的單位。許多為人所知的事件,包含陳文成案、美麗島大審等,皆有警總身影。
▉ 以戰爭之名整併民政與軍事單位,成為無所不管的巨型機關
為了實現「反攻大業」,政府在1958年整併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臺灣防衛總司令部、臺灣省民防司令部及臺北衛戍總司令部等數個軍事單位,正式成立一個規模控制全臺的超大軍事部門「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這個因「戒嚴」、「戡亂」而生的機關,如怪物一樣盤據臺灣長達30多年。
政府遷臺後,依據「以黨領軍」、「以軍領警」等原則,將管制社會的權力集中至軍事與情報機構,如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警總的前身之一)。又因反共與反攻大陸的情勢與需要,政府成立警總,更進一步集中監控與管理社會的權力,讓警總可以「支援前線,安定後方」。警總對家戶人口的管制與社會監控,是預期戰爭將會發生。
儘管「反攻大業」終究沒有實現,應對戰爭的思維卻長期主導政府管制社會的方式,不斷防範、懷疑敵人藏在社會中。因此,警總擁有極大的權力,其觸角廣泛滲透市井小民的日常生活,持續監控、威嚇著臺灣社會。遲至1992年,終止動員戡亂後的隔年,政府才將這個為了戰爭而成立的「暫時機關」裁撤。
▉ 警總恐怖形象滲透人民生活,促轉會持續揭露解密資料
至今,距離警總裁撤已經有27年,但警總強大又殘酷的恐怖形象,依舊深植許多國人的記憶中。然由於警總的規模太過龐大、無所不包,我們對於警總既熟悉、又陌生,如同瞎子摸象。且伴隨警總裁撤、人員遣散,許多檔案資料也因此遺失或遭到不當銷毀;這也導致臺灣社會追求轉型正義的過程中,對警總的認識始終有限、也難以追究相關承辦人員或部門的責任。
未來,促轉會將會持續公布本會相關研究成果與新解密的檔案資料,透過不同主題,逐步向大家介紹警總運作的神秘面紗。
註:圖片為前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景美看守所)
原文出處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