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向本報爆料,國內某電視台所製播的政論節目,主題、談話腳本有中國新華社駐台記者高度參與,更直接在錄影棚盯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已經在了解中,若查出是哪家電視台且違規屬實,最高罰200萬還要停播。NCC表示,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或廣告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若有違反,可處20萬元至200萬元罰鍰,並得令其停止播送或採取必要之更正措施。
資深媒體人表示,中國國台辦在今年初陸續接觸台灣數家電視台,表達希望以「在中國商業利益」為交換由電視台製作帶狀政論節目。中共官媒駐台記者更高度參與節目規劃、談話腳本高度,甚至在錄影棚現場盯梢,確認各環節都達到台辦要求。不過遭指電視台昨回應:「毫無根據,純屬杜撰。」NCC表示已在了解中,此事涉及兩岸議題,電台與內容事務處也相當關心。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在立法院受訪也被問起此事,稱此案能看出NCC的重要性,籲立院盡快通過人事同意權。讓NCC能進行業務,大眾對NCC業務主管下的所有單位才能更有信心。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