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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期間賄聲賄影 投檢:選後仍可檢舉 檢調持續偵辦

總統和立委選舉13日結束,南投縣在選後傳出選前有現金買票的傳聞,南投地檢署指出,若選舉期間真的有現金買票,即使選舉結束也可向地檢署或調查站檢舉,檢調一定會調查偵辦。

南投縣第一、第二選區的立委當選人、落選人皆已展開謝票之際,投票結束後則賄聲賄影,指某些地區有人選前向選民現金買票,地方賄聲賄影,南投地檢署表示,選前1、2天沒有接到具體現金買票的檢舉,現在選舉結束,若民眾有任何現金買票具體情資,即使選舉結束仍可檢舉,檢調會受理。而警調人員偵辦包括賄選等妨害選舉案件,即使選舉結束也未停歇,這幾天警調人員若有新發現,一樣會送地檢署報指揮。

南投檢方也說,選前地檢署列案的妨害選舉案件高達154件,已列為選偵案的有55件,選他案的有99件,類型包括有境外招待、連署涉賄、選舉賭博、選舉暴力、意圖使人不當選、物品饋贈等。而連署涉賄案,已以交付賄賂罪名,起訴涉現金收購郭台銘連署書的外送員。

境外招待均已執行,除到中國落地招待,且在過程中也交待要選給某政黨或某特定候選人,被交保的有竹山、鹿谷和中寮各1件,主揪者皆被以涉犯反滲透法、選罷法或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罪嫌,諭知20萬元交保。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