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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遵守聯合國人權公約!曹興誠:中國有義務要幫台灣獨立

中國持續對台文攻武嚇,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發起人、聯電創辦人曹興誠今(13)日表示,根據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每個地方、民族都有選擇獨立地位的權利,任何地區的管理者都要努力促進這種權利的實現,若中國稱台灣是他的,就有義務要幫台灣獨立,否則就是違反世界秩序、侵害台灣權利。

台灣公共策益、台灣智庫、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等單位,今日晚間舉辦Y’s Day「週三青年日」第18場,主題是「奪回人民的司法主權」,曹興誠、律師陳為祥、台北市議員林亮君及台灣智庫副執行長董思齊均受邀出席。

「每個人都有義務要改善自己的環境」,曹興誠表示,民主就是每個人民都是主人,每個人民都要擔負起主人的責任。現在的台灣人很幸運,有許多前輩為大家爭取民主自由,大家應善用言論、集會甚至遊行的自由,定義問題,排定優先順序,呼朋引伴投入最重要問題,來繼續維持、開拓台灣的自由民主。

曹興誠談起自己列為被告的經歷,他說,他當年去中國只想操控當地的半導體發展,竟然有人稱他以前是統派,現在怎麼變成獨派,這是個冤枉;他當時的意思是,中國無限上綱要統一,「這當然是胡扯,統一什麼鬼啊」,但中國不能張牙舞爪。

曹興誠表示,中國應該提出統一條件,提供台灣民眾進行公民投票,通過就可以繼續談,沒過就下次再談,要用民主程序遏阻中國的文攻武嚇,消除中國武力犯台的藉口,這是一個文明的方法。他形容,就像男女結婚前,總要先求婚,不能先說「我們一家人」。

談到台灣的未來,曹興誠指出,台灣必然走向獨立。1945年二戰結束時,世界上的主權獨立國家僅有60個,現在已有195個,且持續增加中,只要團結,未來一定有獨立的台灣共和國,這是趨勢。

他強調,聯合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講得很清楚,每個地方、民族都有選擇獨立地位的權利,任何地區的管理者都要努力促進這種權利的實現,若中國自認台灣是他的,就有義務幫台灣獨立,應遵守聯合國人權公約;若中國簽署公約卻不履行,就是違反世界秩序、侵害台灣權利。

面對難解的司法問題,曹興誠認為,「台灣是我們的,我們就是社會問題解答的一部分」,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就像堵塞的公路,要讓司法活起來,可適度將偵查權移交給警方,讓檢察官集中精力在更重要案件及法院攻防。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