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聖導演跟郭台強債務問題,當然欠債先告狀的網路公關操作是相當糟糕(絕對負面範例,以後要列為公關錯誤的最經典反面教材)所以挨罵也是必然,但是,郭台強的回應聲明裡面,只是說明來龍去脈,對魏導並未多加譴責,業界一向稱郭台強為人敦厚,跟與人做生意總是要佔人便宜的手足不同,其他看戲的,又何必去破壞這份敦厚?
更不應該去拿魏導以前的書的內容,開始一句句挑毛病,把仇富、巨嬰、慣老闆都加到他身上。我說過,反對這種文字獄手法,不管是用在誰身上。
一本書創作時有其背景,一句話寫在書中有其想法脈絡,魏導在書中闡述一邊拍片還要每天承受資金斷鏈壓力幾乎崩潰導致脾氣不好,甚至得跟劇組借錢,這些事並不是由劇組爆料寫出來,而是魏導親自寫出來,毋寧是向劇組表達抱歉與感激之意,現在這些文字卻被人拿來當罪狀的證據,罵他慣老闆?
正如網路酸民自己也提出的疑問,要是真的那麼離譜壞,怎麼劇組沒人告狀?別說告狀了,龐大的劇組人員群,在一邊被欠錢的情況下,在沒有經驗所以一切都倍加艱辛的條件下,把電影拍完,各項工作還都超越台灣電影通常的水準,要是魏導真的是個大爛人,有可能為他犧牲到這個程度?
書中記錄尋求資金碰壁時的憤懣,毋寧就是《海角七號》開頭阿嘉的第一句「操你媽的台北」,可以拿這句話,說阿嘉仇恨台北嗎?
所有台灣創業尋求資金的人,總是被說創業風險大可能會賠錢所以投資人不碰,也只能摸摸鼻子接受,轉頭卻看見一聽就知道是詐騙,賠錢機率100%的,譬如im.B案,一堆人搶著把錢丟進去,難道不會傻眼抱怨兩句「有錢人都在想啥」?如果把這句心聲寫出來,就被人拿來說是「仇富」的證據,你能接受嗎?
魏導對台灣電影產業有巨大貢獻,不只在於他的作品本身,而是劃定了這個市場的上下限。
在《海角七號》之前,台片慣常投資1~2000萬,票房3000萬就算封頂,影業常識收入是票房的一半 (戲院體系總體概略的來說大約拆帳一半,這點國內外都差不多),因此收入1500萬,加上一些政府的補助,勉強打平。
魏導籌拍《海角七號》期間曾諮詢電影界前輩,對方很好心的如上分析,告訴他:拍片為了理想賠掉1500萬也夠多夠慘了,不要再賠掉更多,檢視劇本,說:不如把歷史故事線都砍光,這樣就不用去做那艘高砂丸號,成本就可壓在3000萬,賠個1500萬。魏導一聽,拂袖而去。
魏導很不開心,因為他就是要證明這個花小錢但一定賠錢的想法是錯誤的,這位影業前輩也很不開心,因為他是好心分享經驗,魏導什麼態度呢!
這件事是影業前輩口述,後來他在海角七號成功後,也與時俱進,重新思考,發覺魏導的想法的確才是對的,若是海角七號把歷史故事線砍掉,絕對不可能會紅。私人對話,故姑隱其名。
內容產業(不只影劇,包括出版、音樂、媒體都是)的本質就是資本密集產業,因為複製的成本低,主要是製作成本(固定成本),所以內容產業的正規商業模式,是盡可能把產品做好做到打進大眾,數百萬人看,不管本來製作成本多少,平均下來都很低。
台灣電影搞到變成省錢作業,用一兩千萬拍出最低限度勉強能看,所以只有少數人能接受,乍看之下是省成本,其實,一部片成本1500萬,10萬人次買票看,平均一人次成本150塊,相對於,海角七號成本5000萬,200萬人次買票看,平均一人次成本25塊,前者反而還比較「貴」。
魏導向其他人證明了國片有一個市場區間,你用4~5000萬以上的成本拍,因而比起過去1~2000萬,具備更穩定的品質,編導有抓到台灣社會的脈動時,可賣數億票房,拆一半後還能賺一兩億。
這個商業模式建立,此後就掀起了國片文藝復興,開啟一連串成本數千萬,票房數億的成功電影。
2010,《艋舺》,成本6000萬,票房2.6億
2011,《雞排英雄》,成本6000萬,票房1.4億
2011,《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成本5000萬,票房4.25億(全台) / 12億(全球)
2012,《陣頭》,成本4100萬,票房3.17億
2013,《大尾鱸鰻》,成本8000萬,票房4.3億
2013,《總鋪師》,成本7000萬,票房3.1億
2013,《看見台灣》,成本9000萬,票房2.2億
2015,《我的少女時代》,成本8500萬,票房4.1億(全台) / 25億(全球)
海角七號本身的成就只是一時,但是它奠定了往後國片產業界,終於知道要花幾千萬,可賺幾億,成為一個生意,而不是只是拿補助金的必賠「做功德」,這或許並非魏導有意造成,但是當然要算是他的功勞。
只不過「花更多錢,打造更好的電影,吸引更多人來看」這個模式也有個上限,畢竟台灣人口2300萬人,扣掉太老太小的,消費人口可能就1000萬人,最多到底票房上限是多少?
從好萊塢電影來看,大約封頂票房是9億元,那國片有無可能打破?若國片要做到9億票房或甚至超過,要花多少的成本做到多高的水準?這都是未知領域。
魏導的下一部賽德克巴萊就是挑戰這個未知領域,預算7億,台灣票房8.1億,若是沒有政府票房補助,這部片會賠死,而且,賽德克巴萊還取了個巧,因為分為上下部可膨脹票房,但是拍攝成本並不會變為兩倍。最終賽德克巴萊證明了台灣的「市場之壁」的確大約就在好萊塢大片票房紀錄設下的天險,8~9億。
電影拍得極好也就是9億票房,拆帳得4.5億,還要賺錢,投資人不是做功德的,冒賠錢風險,至少要賺一倍吧!所以最高投資上限很明顯,在2億左右。
2014年的《大稻埕》,就是把預算押在上限的2億,但最後票房沒辦法衝高也只有2.2億,所以還是賠錢。
魏導的犧牲告訴國片產業界這個天險何在,國片賺錢的起點是投資4~5000萬,上限是2億,但是,他以身犯險挑戰上限的結果當然是必然背上一屁股債,其實他現在欠4500萬已經是幸運,賽德克巴萊要是沒有政府票房補助,那大概是要欠好幾億,或是,要是最後郭台強沒有出手救援,片子拍不出來,之前燒的全賠,他大概也是要背著上億債務跑路。
魏導是導演不懂許多複雜的財務,導致搞不清楚為何自己負債,還攻擊幫助他的人,你或可嘲笑他,或可批評他,但是,一個導演本來不需要懂財務,也不需要管財務,而是領導演費,在製片的預算範圍內工作就好了。
你如何苛責一位立志當導演的,不是一個好的創業家,搞不清楚財務?是整個電影產業結構不完整,導致魏導被迫要搞這些,他弄不懂,害得自己背一屁股債,還跟資助者反目,你可批評他能力不足,玩不起還要玩。但若你抱有多一點同情,可能會感嘆這是結構殺人。
一檔歸一檔,不論我們如何看待魏導現在的窘境,他身為開拓者,又闖出一定的成就(多數想當開拓者的,一出發就撞牆死掉,沒沒無聞,也沒有任何貢獻),親身犯險證明了台灣國片市場的上下限,這樣的功績還是不能抹滅的。
原文出處 藍弋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