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參選人昨晚發表了一篇臉書文章和一支影片,談北流建設歷程。
文章寫得漂亮,影片拍得感人。
但可惜,內容夾雜明顯的事實錯誤、時序錯誤。恕我直言,不老實。
我先簡單講一個就好:
柯參選人說:
「我上任之前,他已經流標三次。我上任之後,他還是在流標。後來我當時上來之後發現這筆錢不夠用,我就做一個決策:因為北流有北基地和南基地,所以我當時說,這樣好了,既然錢不夠,北基地先蓋,因為北基地有演唱廳嘛,南基地的錢挪到北基地先蓋。南基地我們再想辦法去籌錢。」(影片逐字稿)
柯參選人把自己描繪成關鍵人物:克服預算不足難題,拍板先蓋北基地,再去幫南基地找錢。
事實是:
北流北基地早在柯文哲前市長「上任前」就「發包出去」了!
北流北基地在2014年10月22日郝龍斌市長任內決標,由春原營造24.2億得標。
決標過了兩個月,12月25日,柯文哲才上任。
南北基地分開招標,北基地先蓋,先發包,是郝龍斌任內的事,不是柯文哲決策。
這個關鍵時序,柯文哲前市長不可能不知道。
柯文哲參選人也一定知道。
因為在柯參選人昨晚發布的影片,就有一張圖卡清楚顯示「北基地工程103.10.22決標」
我看到影片,重複看了三次,因為我不敢相信,柯文哲前市長竟然把北流的時序搞錯了!
柯文哲參選人是「發明家」,在鏡頭前「發明」柯市長拍板先蓋北基地的說法,面不改色。
後面剪片的小編,手中有正確資料,仍然睜眼剪出錯誤的內容。
臺北市,就是我的事。既然落入我的守備範圍,就要讓市民知道正確的資料。
我先前公開講過,北流建設,歷經三任總統、三任市長,是綠藍白的共同政績。
建設過程中,大家一起被監察院糾正;建設完成後,有政績,也應該公平、就事論事呈現。
把好的功勞獨攬,問題都丟給別人,這種做法,我不同意。
在柯參選人的臉書文章和影片裡,還有不只一個事實錯誤。
今天時間有限,我先講一個。其他的,希望柯參選人(的小編?)可以自行修正。
如果沒有修正,其他的事我們有時間會慢慢講。
原文出處 苗博雅 MiaoPo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