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近來連環爆出的性騷擾案件,我只能說有的時候,權力是位置,是空間,是話語權,甚至連行為都可以被權力定義,每個人都要學習保護自己。
特別,某些職場環境,本身性別偏見或是扭曲的情形就是相當嚴重。要改善,不是下台一兩個人的問題,某個程度,這是政治職場文化的問題。
接下來的發展,我猜:
(1)涉及性騷擾成案者,不得競選公職或擔任黨職,從此宣示跟性騷擾說不,看其他政黨敢不敢跟?
(2)涉及性騷擾,通通丟到精神科來強制治療,至風險顯著減輕為止。反正精神科接了很多阿撒布魯的業務,也不差這一個,當然,這也是功德價。
你看,有沒有可能?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