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前總統蔣經國、李登輝侍衛室隨扈的退伍軍官孫翰方,退伍後被中國吸收在台發展組織,唆使在總統府擔任特勤侍衛兵的外甥王文彥,刺探總統蔡英文接見外國國會議員、特勤單位主管的個資與輪值表等機密。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見解,認定兩人有交付總統府侍衛室、特勤中心等資料給中方,但無法證明有刺蒐蔡總統會見外國議員等訊息,依國家安全法、陸海空軍刑法判孫2年8月、王1年4月徒刑定讞。
檢方起訴指控,孫翰方1991年退伍後,在中國某律師事務所工作,參加台商聚會時認識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方姓男子,被方男吸收、刺探我國軍情,若帶現役軍人參加中國旅行團或與中方人員餐敘,孫每次可領取2千至3千美元報酬
孫男返國後,找上在總統府特勤中心任職的外甥王文彥,從2008年起,多次刺探總統府侍衛室、特勤中心等單位主管個資與輪值表等機密,孫還要求王搜集蔡總統接見美、日國會議員等不公開行程資料,但王無法取得而作罷。
桃園地院一審認為,孫、王所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依國安法、陸海空軍刑法判孫3年4月徒刑,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147萬餘元、美金2萬元,王男因坦承犯行且被撤職,輕判1年10月、緩刑5年。
兩人上訴後均否認犯罪,孫翰方辯稱因爲想交保才認罪,王文彥說是因為被羈押超過3個月將喪失軍人身份才認罪。高院二審痛斥兩人說詞不實、無悔意,除撤銷王男緩刑,其餘維持一審判決結果。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說明,王文彥搜集特勤中心留值主管輪值表、總統府侍衛室輪值資資料,以及侍衛長、特勤中心副指揮官、執行長等人的個資等,交給孫翰方轉交中方人士,但無法證明王男刺探、搜集蔡總統會見美、日等國國會議員團體及不公開行程與名單,因此酌減改判孫2年8月、王1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