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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3人被控查洩個資13年 疑涉國家情報工作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驚傳有「內鬼」外洩民眾個資!已退休的健保署前主秘葉逢明、在職的健保署承保組科長謝玉蓮、承保組職員李仁輝等3人,被健保署內部職員檢舉,涉嫌從內部系統偷查民眾的健保個資;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搜索健保署及3被告住處,原依可處3年以下徒刑之刑法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機密罪偵辦;不過,謝女於今凌晨4時許訊後,被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諭令10萬元交保,案情急速升溫。

據了解,謝女被檢調查出,她偷查的健保個資被害人中,疑似包含了警察、調查官、移民署官員等可能涉及國家情報工作法所規範的「情報機關人員」,因而涉及「刺探或收集」國家情報資訊等罪嫌,不過尚缺乏洩漏或交付給包括中國在內等敵對勢力的事證,暫時僅止於「偷查」,才諭令她10萬元交保。

此法保護的對象包括,國家安全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以及主管有關國家情報事項範圍內而被視同情報機關的海巡署、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憲兵指揮部、警政署、移民署及調查局等機關人員。

根據國家情報工作法第8條第1項規定,「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毀棄、損壞或隱匿」;違者可依涉犯情節輕重,而有不同刑度的處罰。

違法「洩漏或交付」上述國家情報資訊,可處「7年以上」徒刑;若僅止於「偷查健保個資」,則屬於「刺探或收集」該情報資訊,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如是因「過失」而涉犯上述情節,則可處1年以上、3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已退休的葉男,以及仍在職的李男,兩男分別於今天凌晨0時至4時許結束複訊,因檢方仍有疑點待查,訊後暫將兩男「無保請回」。面對媒體追問「有沒有話說?」、「有沒有外洩個資」等問題,兩男均未受訪,不過表情凝重、未發一語。

葉逢明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資訊管理學研究所,其碩士論文題目為「健保資訊對醫院營運策略影響之研究」,鎖定健保資訊對醫院營運策略影響等面向進行研究,後來在健保署任內經歷承保組長、主秘等要職,未料卻因涉外流個資而在退休後惹上官司。

根據健保署提供給檢調的資訊,自2009年開始至2022年,曾任健保署承保組長、主秘的葉男,以及李、謝等2名基層公務員,多次涉濫用職務權限登入內部系統,偷查民眾的健保個資,犯行長達13年。檢調獲報,遭洩個資以「整套」形式外流,而非單筆計算,因此筆數龐大,短時間難以估算,不排除有部分個資外流徵信業者,積極調查中。

健保署表示,檢調搜索及約談是為調查本署人員利用權限查詢資訊系統資料涉及洩密案,全案尚待釐清,本署尊重並配合司法調查,如有同仁涉不法案件將毋枉毋縱、依法處理。為保障民眾個資及隱私權益,本署在蒐集、處理、利用、銷毀資料時,均以最高標準審視個資保護之要求,要求承辦同仁應謹慎自律,嚴守相關法令,亦將持續強化內部查核等防制作為,防杜資料遭非法使用或洩密等不法事件發生。

究竟被偷查的個資被害人中,有無包含國家元首、政府或軍事及情報機關「要員」,以及個資有無流向中國等境外勢力的可能?檢調目前尚無相關訊息,被約談的3被告也沒有涉及相關案由,不過檢調仍將持續釐清,確保牽涉國安等敏感個資的安全。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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