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擋住了一條法律修正案:
昨天,國民黨召委在內政委員會排審鄭天財委員的「原住民身分法」修正案,其中第五條,有意開放原住民身分制度,讓父母只要一方為原住民或單身原住民年滿40歲,即可收養未滿七歲的非原住民後代,並讓養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相較現行必須父母兩方均為原住民才能收養的規定,這等於更為放寬。
這一條若修正了,可能讓很多原住民家族在第二代就開始沒有原住民血統,將加速原住民血統被稀釋,並可能遭有心人用來謀取原住民土地利益或其他權利的風險。
我事前就積極和陳玉珍召委溝通,會議中也積極反對協調,最後擋下來了。
原文出處 管碧玲 (kuanbi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