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為心聲】
消費合作社不是武漢市民創造的,但是,武漢市民出於自身生活的需要,自發地組織起來成立消費合作社,解決特殊時期的日用消費品供給問題。
如果政府能給予適當的補貼或者支持,那麼,城市雜貨店可能會悄然出現,城市消費的毛細血管可能會迅速打通。只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那麼,中國人民就一定能夠克服各種困難,戰勝重大疫情。
中國湖北武漢發生重大疫情之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湖北省武漢市採取緊急措施,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對湖北省武漢市採取封閉管理。
由於湖北省武漢市住宅社區都處於封閉狀態,居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為了解決居民生活問題,商務部派駐湖北武漢工作小組從四面八方調派生活物資,確保大型超級市場日用消費品的供應。一些地方居民和企業捐贈生活物資,幫助武漢市民渡過難關。日用消費品購買過程中,武漢市民們逐漸地總結出一系列有益的經驗。
他們利用互聯網路平臺相互聯絡,並在此基礎之上,形成特殊的消費合作機制。這是在非常時期消費合作社的雛形。
消費合作社最早誕生於英國曼徹斯特附近的羅虛戴爾。早在1844年12月21日,曼徹斯特附近的羅虛戴爾小城中下層居民為了解決生活中的困難,自發地組織起來購買生活物資。
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吸納了紡織工人、木匠、鞋匠、工程師。社員中間有人受到過歐文空想社會主義的影響,認為世界上沒有救世主,要想解決人類自身的問題,必須依靠自己的雙手。
社員們從一些地區購買麵粉,用來烤制麵包,滿足社員的需要。先鋒社經營範圍逐漸地擴展到食糖、黃油、燕麥、蠟燭等日用消費品。隨著社員的需要又增加了肉食品和服裝等商品,後來又增加了鞋子和裁縫業務,逐漸地變成了日用消費品的雜貨店。
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所確立的基本原則,逐漸變成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則。由於當時英國並沒有合作社的法律,因此,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是按照“友誼會”的規則組建起來,該組織規則實際上是為那些失去生活能力的中下層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救助保險服務,因此,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獲得了免稅的待遇,成為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和營業稅的商業機構。
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所確立的基本原則,與資本主義公司制度所確立的基本原則形成鮮明的對比。合作社按照勞動分配,入社自願,退社自由。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每個社員參加勞動,並且按照民主原則參與管理合作社的各項事務。可以說,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是在資本主義夾縫中生長出的一朵奇葩。
作為世界上最早的合作社,這個雜貨鋪主要是為了滿足社員需要。經營的過程中,社員積極參加勞動同時又參與管理,社員可以按照合作社制定的章程享受到相對優惠的待遇。
由於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解決了中下層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在資本主義社會激烈競爭中逐漸地站穩腳跟,其經營模式迅速在資本主義社會流傳開來。到目前為止,一些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仍然存在類似于羅虛戴爾公平先鋒社的合作社組織。
以色列建國之後,為了解決農業生產問題,先後組建了若干生產合作社,後來為了解決社員的消費問題,又組建了若干消費合作社。這些合作社對於以色列農業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消費合作社和生產合作社以及供銷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根本區別就在於,消費合作社主要是為社員提供消費服務,因此,消費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的區別就在於,消費合作社是一個消費型的終端合作社,而供銷合作社則是滿足購銷需要的中間合作社。
上個世紀90年代中國進行市場經濟改革,許多經濟學者對股份制推崇備至,認為公司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制度,中國企業應當實行股份制改革,將各種經濟組織改組為公司。
在此理論引導下,中國長期存在的生產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逐漸消失,一些地方合作社雖然還保留合作社的名稱,但是,已經實行公司化改革,與公司沒有根本的區別。合作社特別是消費合作社作為特殊的合作社形態,逐漸地從人們的視野中消失。
消費合作社是社會中下層居民為了解決日常消費問題而成立的互助性組織,消費合作社的首要職責是,滿足社員的需要,為他們提供最基本的消費服務。消費合作社最早表現為雜貨鋪,但是,隨著經營業態的變化,消費合作社逐漸呈現出多元化的趨勢。
湖北省武漢市採取隔離措施的初期,沒有考慮到居民的日常消費問題,以至於政府對山東壽光等地捐贈的蔬菜無法處置。當地紅十字會和慈善機構只能委託商業管理機構進行分配,而商業管理機構沒有自己的網點,只能將山東壽光農民捐贈的蔬菜直接發送到超級市場,讓超級市場按照市場價格或者低於市場價格出售。
由於超級市場沒有公開有關銷售情況,而商務部門也沒有把相關的資訊公之於眾,結果導致居民反應強烈。
一些超級市場從中看到了商業機會,主動與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聯繫,甚至和一些物業公司達成協議,由物業公司主動地向業主委員會提供有關供應蔬菜資訊,讓業主委員會採取集體購買的方式,滿足被隔離居民的日常消費品需要。
這種被稱之為“團購”的做法,很快在武漢市推廣開來。居民委員會發送資訊,業主委員會提供業主的資訊,資訊匹配完成之後,直接發送給超級市場,超級市場根據物業公司提供的有關蔬菜需求資訊,將蔬菜運送到居民社區,然後由業主委員會根據居民的需要,將蔬菜銷售給每個居民。
然而,在資訊傳遞的過程中,超級市場公司化經營和志願者無償服務以及業主消費合作之間產生了摩擦。
一些業主認為超級市場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自己的要求,超級市場是在“發國難財”,少數業主甚至把居民委員會志願者的行為看作是代理行為,認為居民委員會志願者是在利用特殊身份幫助超級市場獲取商業利益,居民在購買蔬菜過程中不免產生怨氣。
在磨合過程中,居民們自發利用互聯網路平臺,建立“消費合作社”,並且派出代表與超級市場進行溝通。這樣做一方面可以減輕居民委員會和志願者的負擔,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一些物業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從中漁利。
業主充分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蔬菜價格資訊,與超級市場進行直接聯繫,超級市場根據業主的需要,將蔬菜運送到居委會或者住宅社區,業主根據自己的需要,直接向超級市場支付購買蔬菜費用,業主委員會扮演仲介角色。
當然,由於消費合作社(居民自發組建的網路購買平臺)只能與超級市場討價還價,沒有辦法到其他地方購買蔬菜,因此,消費合作社只能維持社員最基本的日常消費需要,不可能降低社員的日用消費品購買成本,當然也不可能滿足社員的日用消費品需要。
這種特殊時期成立的獨具中國特色的“消費合作社”,如果能夠堅持下去,重大疫情結束,社區居民可以將互聯網路購買平臺變成真正的消費合作社。居民如果認為有必要,完全可以登記註冊,按照合作社的原則長期經營。
為了解決農村經濟發展問題,中國專門制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農民設立的生產合作社、供銷合作社作出明確規定。由於中國信用合作社存在歷史相對較長,在農村已經形成了相對穩定的經營網點,因此,農民不能設立信用合作社。
從長期發展的角度來看,國家有必要改組現有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強化社員的權利,將農村信用合作社逐漸地還原為農民的信用合作社,並在此基礎之上,通過規範信用合作社的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完善合作社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模式,使信用合作社真正成為農民的金融機構。
城市居民自發組建起來,成立消費合作社,可以到農場或者農民家中購買蔬菜,滿足社員的基本需要。如果條件許可,可以參照以色列等國的模式,在農村租種土地,生產出農產品,滿足社員的日常需要。
現在一些城市居民已經自發地組織起來,到農村開墾土地,種植有機蔬菜,滿足自己的需要。
如何能把這種經營模式規範起來,制定城市消費合作社條例或者城市消費合作社法,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居民到農村租種土地,種植優質蔬菜,並且優先滿足社員的需要,剩餘部分可以在市場上銷售,那麼,我國合作社制度將會更加完善,消費合作社將會在我國逐漸興起。
重大疫情是對中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驗,同時也是對中國公民自治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驗。當然,從廣義的角度來說,公民的自治能力也是國家治理能力的組成部分。如果公民能夠自發地組織起來,管理自己的社區,解決生活中面臨的問題。
那麼,政府相關支出就會減少,整個社會資源配置就會更加合理。
湖北省武漢市在重大疫情發生的初期,由於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以至於一些病毒攜帶者沒有及時得到救治。面對四面八方提供的蔬菜等物資,湖北省武漢市有關部門在分配的過程中,優先考慮市場化的分配方式,將蔬菜直接發送給超級市場,由當地超級市場出售。這對於儘快處理蔬菜等新鮮食品來說是合理的,但是,由於缺乏透明度,沒有按照慈善法和公益捐贈法公佈有關的帳目,蔬菜分配中存在的問題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可以設想,如果武漢市成立若干消費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以滿足社員的需要為目的,那麼,政府完全可以將社會各界捐贈的物資,直接交給消費合作社,讓消費合作社分配給社員,這樣做一方面可以解決政府人手不足、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的問題,同時又可以直接發揮消費合作社的作用,滿足社員的消費需要。
設立消費合作社並不需要高成本,只要政府網開一面,允許社員設立消費合作社,那麼,城市消費合作社就會如雨後春筍般不斷湧現。當年我國房地產市場價格快速上漲,一些消費者為了解決住房問題,自發地組織起來成立住房消費合作社。現在看來,由於住房消費涉及政府的土地供應問題。
因此,住房消費合作社在短期內要想發揮作用具有一定的難度。但是,如果按照消費合作社的改革思路,鼓勵居民組建消費合作社,允許他們到城市的郊區直接購買蔬菜,或者允許消費合作社的社員到農村租種土地,種植有機蔬菜,那麼,不僅可以滿足他們自身的需要,緩解城市蔬菜供應的壓力,而且更重要的是,還可以作為城市蔬菜供應的補充管道,緩解政府供應蔬菜的壓力。
筆者始終認為,智慧來自於民間。當年曼徹斯特附近的羅虛戴爾居民自發地組織起來,成立消費合作社,在資本主義競爭中艱難生存。如今城市居民為了應對重大疫情,自發地組織起來,成立類似於消費合作社的組織,解決社員日用消費品需要問題。如果政府能合理引導,免除他們的各種稅費,那麼,消費合作社有可能會快速發展。
消費合作社不是武漢市民創造的,但是,武漢市民出於自身生活的需要,自發地組織起來成立消費合作社,解決特殊時期的日用消費品供給問題。
如果政府能給予適當的補貼或者支持,那麼,城市雜貨店可能會悄然出現,城市消費的毛細血管可能會迅速打通。
只要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那麼,中國人民就一定能夠克服各種困難,戰勝重大疫情。
(作者 喬新生 為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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