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潤寅實業詐貸470億元案 負責人 楊文虎 判25年、妻 王音之 27年


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婦涉以不實申貸文件等手法,向12家銀行詐貸史上最高金額470億多元,案發後均潛逃美國,去年初陸續被遣返回台受審,台北地院依違反銀行法等罪,重判楊文虎26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28年、併科罰金6.5億元;上訴後,高等法院經半年密集審理,今上午宣判楊文虎25年徒刑,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判27年,併科罰金6.5億元,可上訴。

日前,在押的楊文虎、王音之向高院表示放棄到庭聆判,故無法得知他們對此判決看法。

此案是涉詐貸金額最高的金融弊案,檢方查出,楊文虎夫婦為了順利向銀行詐貸,自2008年起,透過他們經營的潤寅、潤琦、易京揚、頤兆等4家公司,製作偽造不實申貸文件,以國內外應收帳款融資等手法,向台企銀、星展、土銀、元大、王道、一銀、合庫、中信、玉山、上海、華南和兆豐等12家銀行詐貸高達470億餘元,楊文虎夫婦還在潤寅倒閉後緊急潛逃出境,但去年初夫婦陸續遭遣返回台;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時,還對楊氏夫婦各求處30年重刑。

此外,潤寅千金楊宇晨與前男友王威程被控協助父母藏匿600萬元銀行保險箱,前法官、律師黃呈熹則接受王音之指示,涉嫌幫助洗錢並湮滅、隱匿犯罪事證,還教唆潤寅員工串證,不過,黃僅承認滅證,否認洗錢等犯行。

被起訴的共犯,還包括潤寅員工、楊文虎夫婦的家人、員工和詐欺銀行的廠商等人,如楊文虎胞兄、潤寅監察人楊文海、秘書林亦如、王音之胞弟王振賢、福懋管理總部副總經理黃明堂等人;檢方起訴多達45名被告。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楊文虎、王音之涉以不實的買賣合約、出貨單、發票等文件,並由同案被告廠商福懋等公司職員配合,向12家銀行共詐貸470億964萬多元,楊文虎夫婦雖陸續償還被害銀行,但至去年12月為止,仍未償還而滯欠金額仍高達43億4300萬元,依違反銀行法、洗錢等罪,重判主嫌楊文虎26年、併科罰金6億元、王音之28年、併科罰金6.5億元、女兒楊宇晨3年4月徒刑。

此外,另判潤寅罰金達新台幣5億元之多,潤琦罰2億元、易京揚3.5億元、頤兆罰1億元,4家公司共被罰11.5億元,至於共謀廠商星榮物流亦被科以罰金2.5億元。楊文虎夫婦等被告不服判決,今年2、3月起陸續上訴高等法院審理。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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