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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珊珊搬都計自治條例想解套 游淑慧批:正好「自證有罪」

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前台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日前在臉書提出《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宣稱柯市府是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黃珊珊出手,不是幫柯文哲戰清白,而是洗白京華城容積率,不僅自證有罪,還有隔空串供之嫌。

游淑慧說,黃珊珊企圖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非都更的容積獎勵以法定容積20%為限」等理由來幫京華城解套,嘲諷她過去擔任的原來是台灣省議員,而非台北市議員,並指她所持的錯誤法源和8月29日沈慶京被約談當天,威京集團發出的新聞稿如出一輒。雙方透過報紙、電視新聞放送論點,羈押中的被告都可以看到,質疑算不算隔空串供?

游淑慧表示,黃珊珊搬出《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說:「都市計畫地區內,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地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基地面積或基地內應保留空地之比率、容積率、……並依本法第23條規定程序辦理。」等於自證有罪。

游淑慧解釋說,京華城用的是都市計畫法24條「自提計畫」,也就是容獎計畫和細部計畫是業者自提的,市府和都委會只是協助審查通過。現在在黃珊珊口中變成是北市府認為有必要主動幫京華城案修的。一句話幫京華城解套,卻害慘公務員。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