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記者與「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負責人林獻元,去年11、12月總統與立委選舉期間,與自稱是民調專家、靜宜大學企管系副教授退休的蘇雲華,被控接受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等人指示,收人民幣13萬餘元(台幣58萬餘元),捏造不實民調9次,台中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與反滲透法起訴2人,台中地院今天依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名,判處林徒刑8月,褫奪公權2年,判處蘇徒刑4月,褫奪公權1年,皆可易科金與上訴。
林獻元並未出庭聆聽判決,蘇雲華則由家屬陪同出庭,家屬阻擋記者採訪與拍攝,宣稱有肖像權,蘇則快步離去,只有說一句話「我一塊錢都沒拿」。
中檢今年2月起訴指出,林獻元與蘇雲華是中華民國國民,林獻元於2023年4月間,受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邀請,到中國廈門旅遊,林邀請蘇雲華一起去,返台之後,林獻元成立「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與「元丰傳媒」網路媒體,他與蘇約定,以每次10萬元,製造共15波的總統大選假民調(共150萬元),蘇雲華透過自創的「民調延伸法」,於去年10月12日、20日與29日,以及11月3日、11日與17日,製造6波不實民調交給林獻元發布(第6次因藍白合作破局而未發布)。
檢方還指控,林獻元想向中共請款,卻發現蘇雲華假造的數據中,國民黨侯友宜的支持度不好看(偏低),於是自行把侯友宜的支持度上調1.5個百分點(21%變成22.5%),把賴清德支持度降低1.5個百分點(28.22%變成26.72%),將此數據發布於「藍雀新傳媒」等網路媒體。
起訴書指出,蘇雲華宣稱要到火車站隨機訪問選民,但他沒有做,而是在去年11月底至12月初,自己捏造國民黨侯友宜與趙少康支持度33.22%,已經領先民進黨賴清德與蕭美琴32%的假民調,再由林獻元發布於「元丰傳媒」、「藍雀新傳媒」等網路媒體,並由部分主流媒體轉載,蘇還喜孜孜告訴林,「我們的民調終於上了主流媒體」。
林獻元於去年12月9日,把假民調用微信傳給中國國台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他又向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的幹部報告,預計12月13日之後,要製作第9與10波假民調,其中,第9波假民調中,還接受中共幹部指示,把捏造數據中的國民黨侯趙配亂加2個百分點,從31.05%增至33.05%,領先民進黨賴蕭配。
中檢認定兩人觸犯反滲透法,以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第1、 3項,意圖營利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資助而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傳播不實事項罪。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