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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前主唱「Faye」詹雯婷涉誣告陳建寧 台北地院判無罪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指控恩師兼團長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履約保證書偽簽她的姓名,控告陳建寧偽造文書,陳建寧獲不起訴破定,反控詹女誣告,檢察官以誣告罪起訴詹雯婷,台北地院傳喚詹女出庭,堅稱「我沒有誣告」,檢方傳喚陳建寧出庭作證,他不解稱詹女的控訴是「莫名其妙」,希望詹女好好面對司法,北院認定詹女罪證不足,今判無罪,可上訴。

F.I.R.飛兒樂團原由主唱「Faye」詹雯婷、吉他手阿沁(本名黃漢青)、鍵盤手兼團長陳建寧組成,曾紅極一時。

詹雯婷2018年退團後,指控陳建寧在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偽簽自己的姓名,控告陳建寧、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偽造文書罪,陳建寧也反控詹雯婷誣告。

台北地檢署2021年將雙方不起訴,但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依刑事局鑑定筆跡結果,確認履約保證書是由詹雯婷親筆簽字,將陳男等人不起訴處分確定,去年6月依誣告罪起訴詹雯婷。

台北地院審理時,檢方聲請傳喚陳建寧出庭作證,陳表示,即使是藝人蔡依林要簽約,都要本人在場及簽名,此次與華研簽的演藝合約、補充協議書、保證書及通知書,都是詹雯婷在場簽的。陳也說,基於以和為貴,詹女想要單飛,他們也都同意,「但她離開後卻誣告他們涉偽造文書,我們覺得莫名其妙,而科學鑑定結果是她親自簽名,希望她好好面對司法」。

北院傳喚詹雯婷出庭,她強調提起偽造文書告訴,是依據她所知的事實和證據,她沒有在與華研履約保證書上簽名,陳建寧陳述的簽約過程是不存在的,她絕未誣告。詹哽咽受訪表示,自己從原告變被告,還遭檢方依誣告罪起訴,喊冤稱「建寧老師早在2013年,在沒有我親自簽名,也未獲得我授權下,逕自代表我與華研簽約」。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