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台灣史

調查局偵破網民散布中選會選務人員作票不實影片案

113年二合一選舉開票期間,網路社群平臺大量流傳多部指稱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選務人員作票、選務不公等不實影片,其中影射臺南市東區第1340號投開票所選務人員作票之影片,經鑑識後發現係剪接不同時序之影像,故意呈現「唱票員喊1號、記票員畫記2號」之不實畫面,意圖誤導民眾有選務人員偏袒特定候選人之情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及調查局為穩定社會大眾不安情緒,遏止不實選舉假訊息影響選舉公正性,積極溯源偵辦。

本案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本局資安工作站偵辦,經溯源調查,確認該不實影片係出自臺南市李姓民眾之TikTok帳號,於113年4月22日約談李姓民眾到案,李員坦承確剪輯合成「唱票員喊1號、記票員畫記2號」之影音,並公開發布至個人TikTok帳號、YouTube頻道帳號及大陸抖音帳號,肇致大量網民觀看後心生不滿,甚至進一步遭轉傳至Dcard、Facebook及YouTube等社群平臺激化網路聲量,並產生諸多攻擊言論;李員所為足以致生損害中選會與選務人員之名譽,並嚴重傷害國人對選舉公正性之信賴。

調查局重申我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刑法,均已規範製作或散播選舉相關不實訊息須負刑事責任,在此呼籲民眾謹慎識別網路假訊息確實查證,切勿任意製作或轉傳不實訊息以免誤蹈法網。

原文出處 法務部調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