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名瑞士年長婦女集體向歐洲人權法院(ECHR)提告,指控瑞士政府未能妥善應對氣候危機,導致因氣候變遷加劇的破紀錄熱浪,危及她們的健康和生活品質,甚至對其構成生命威脅,侵犯其人權。ECHR在9日裁定,瑞士政府未能迅速採取行動應對氣候變遷,確實違反「歐洲人權公約」,侵犯原告人權。
這是國際法院首次就全球暖化問題做出裁決,可能為面臨這類訴訟的法院提供判決先例,影響歐洲國家的法律,促使各國政府更積極地推動溫室氣體減排。
這起訴訟是由瑞士的「年長婦女氣候保護協會」(KlimaSeniorinnen)及4名會員提出。該組織擁有2500名會員,平均年齡73歲。她們指控瑞士當局未能有效應對氣候變遷問題,當瑞士遭遇熱浪時,導致她們無法外出,可能「嚴重損害」其健康。
ECHR院長歐萊瑞(Siofra O’Leary)同意,瑞士政府實施的政策,不足以應對氣候變遷,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8條,即「個人和家庭生活獲得尊重的權利」。
歐盟氣候監測機構「哥白尼氣候變化服務」9日指出,今年3月是有紀錄以來最熱的3月,比工業時代前的1850年到1900年3月平均氣溫高攝氏1.68度,而且是連續第10個月刷新高溫紀錄,海面溫度也創下驚人新高。
非營利研究組織NewClimate Institute和分析機構「碳市場觀察」(Carbon Market Watch),則針對H&M集團、瑞士食品集團雀巢(Nestle)和豐田(Toyota)等51家跨國公司的氣候承諾進行審核,發現許多品牌的永續發展聲明均屬誇大其辭,其努力遠遠不足以促成控制全球升溫在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設定的攝氏1.5度內的目標。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