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網絡色情﹐特別是兒童網絡色情﹐正在成為一個日益嚴重的社會問題。VOA記者為各位介紹兒童網絡色情﹐對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以及它涉及的法律問題。美國海關總署提供的數據顯示﹐在美國﹐有10萬多個網站提供非法兒童色情內容。全美失蹤和被剝削兒童中心估計﹐大約百分之20的網絡色情涉及未成年的孩子。
阿麗莎‧科扎基維茨說﹕“我的名字叫阿麗莎‧科扎基維茨﹐我13歲時遭到一個網絡性犯罪分子的侵害。”
阿麗莎的母親瑪麗‧科扎基維茨說﹐她當時對互聯網的威脅一無所知。她說﹐阿麗莎坐在小客廳裡﹐和一個盒子樣的東西在講話。她以為這就是她女兒做的事。
據賓州西區聯邦檢察官瑪麗‧貝斯‧布坎南 介紹﹐阿麗莎一直在網上和斯科特‧泰里交談。
她說﹕“泰里當時40歲﹐是維吉尼亞州赫恩登市的一名電腦程序編寫員。他幻想成為少女性奴的主人﹐因此要尋找一個少女成為他的性奴隸。”
2002年新年的那天﹐阿麗莎晚飯沒有吃完就從家裡消失了。
阿麗莎說﹕“當時﹐我百分之百的信任他﹐無論如何他都是我朋友。而且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和知己。我甚麼話都可以和他說﹐他有問必答。”
布坎南說﹕“泰里把阿麗莎帶到他家裡後﹐立刻對她進行虐待﹐並且把這一過程錄像。他把錄像傳送給他的朋友和他的圈子﹐有一個人在看到錄像後通報了執法人員。”
阿麗莎說﹕“他把我關起來﹐我的脖子上捆了一條鏈子和頸圈達4天之久。他的地下室有一個魔窟﹐那是你可以想到的最可怕的惡夢。他打我﹐強姦我﹐虐待我﹐把我當畜生一樣對待。”
慶幸的是﹐就在阿麗莎感到自己的生命走到盡頭時﹐聯邦調查局把她從火坑裡救出來。
據網絡公司提供的數據﹐美國有百分之70多年齡在18歲到34歲的男性在一般情況下一個月會瀏覽一個色情網站。截至2005年年底﹐兒童色情的年收入為30億美元。
一名被判刑性犯罪人員在接受網絡安全公司“忍無可忍”的採訪時說﹕“我因為擁有兒童色情材料和強迫雞姦行為而被判刑45年。在我看來﹐當時沒有任何辦法能阻止我上網。”
維州助理司法部長喬納森‧拉科姆指出﹐研究表明﹐兒童色情可以挑旺本來就在性方面對兒童感興趣的人的慾望﹐促使他們去實際做出來。
這名沒有透露姓名的被判刑性犯罪人員說﹕“我在有電腦之前從來沒有看過色情東西﹐最初只是程度比較輕的異性色情﹐最後到達一個程度﹐當這些都無法滿足我的慾望時﹐我就開始接觸兒童色情。在一個三個小時的時段裡﹐我會和25名兒童交談﹐我的目標是發現他們願意和那一類人交談。”
全美失蹤和被剝削兒童中心主席厄尼‧艾倫指出﹐這些性犯罪人員在和兒童交往時慣用的手段之一是發送他們自己的淫穢照片。他們這麼做是使兒童痲痺﹐喪失抵抗能力。這是籠絡兒童過程的一部分。
婚姻和家庭心理治療師吉爾‧曼寧分析指出﹐1993年﹐網絡色情對外公開後﹐出現了一個巨大的文化變革。青少年和性行業之間的防護屏障從此瓦解。過去提供安全港和防護屏障的家庭現在卻成為性行業籠絡青少年的場所。
就在兒童網絡色情真實地出現在美國家庭和社會中的同時﹐美國人也在就憲法第一修正案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和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利益進行激烈的辯論。
全美犯罪受害者中心的執行主任麥‧費南德茲指出﹐有一點非常明確﹐任何人製作兒童色情材料就構成虐待兒童﹐就是犯罪﹐犯罪是不受任何保護的。即使某人僅僅是擁有色情材料﹐研究表明﹐這種人更有可能成為性虐待者。
原美國司法部官員﹑現任“媒體道德”組織的總裁帕特裡克‧特魯曼說﹕“聯邦政府和50個州政府禁止傳播兒童色情﹐聯邦政府甚至禁止擁有兒童色情物。某人即使是在家裡擁有兒童色情物﹐也是違法的﹐並有可能蹲10年﹑20年﹐甚至30年監獄。”
特魯曼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一系列判決中明確指出﹐兒童色情不屬於受到保護的言論。
他說﹕“在美國﹐人們有言論的自由﹐幾乎甚麼都可以說﹐甚麼都可以做。但是﹐有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譭謗﹑誣陷他人﹐不能製作或傳播兒童色情﹐甚至有些成人色情﹐都不被看作是受到保護的言論。”
但是﹐首都華盛頓的律師羅伯特‧科恩-里維爾指出﹐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把合法色情和非法色情區別對待。
他說﹕“總的來說﹐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和性有關的娛樂﹐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色情娛樂﹐只有當色情內容走向極端﹐到達淫穢的程度時﹐據美國法律和法庭判決的定義﹐色情才升級為淫穢﹐成為非法。”
除了法律本身之外﹐作為社會﹐應該如何保護未成年孩子免受網絡色情的侵害呢﹖維吉尼亞州網絡安全組織“忍無可忍”通過各種方式教育並提高人們對網絡危害的認識。
“忍無可忍”的負責人唐納‧賴斯‧休斯表示﹐家長應該對所有網絡功能設備實施控制﹐例如臺式電腦﹑手提電腦﹑手機﹑掌上電腦﹑遊戲機以及音樂播放器。
休斯表示﹐一些大的引擎服務商不僅提供兒童安全區﹐還提供安全搜索引擎。
她說﹕“在谷歌上搜索‘性’這個字的圖像﹐如果我們使用嚴格安全搜索設置﹐出來的圖像大多是健康的。使用中度安全搜索設置﹐出現的圖像會更裸露。當安全搜索功能關閉時﹐圖像就必須被攔截。”
人類性行為研究員茱迪斯‧雷斯曼博士說﹕“兒童就應該模仿﹐成人社會說男人喜歡甚麼女人﹐兒童就會去模仿﹐我們把這些圖像和動作顯給他們看﹐他們就會去做﹐因為兒童天生就會模仿。這是否會毀了他們呢﹖是的﹐會毀了他們﹗這是他們的錯嗎﹖不是﹐是我們的錯﹗”
原文出處 VOA201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