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台灣=殺光光報復台灣
二二八事件一天就結束了嗎?反抗中國暴政的二二八事件於1947年2月底爆發後,3月6日彭孟緝高雄大屠殺,3月8日蔣介石調派的國府21師由基隆登陸,展開全島血腥大屠殺。
在這段期間,台灣各界菁英不論有無參與事件,都陸續遭特定人員鎖定,並以各種理由約出後人間蒸發,或被發現遭凌虐至死。在都市的仕紳、民代被趕盡殺絕後,軍隊便以清鄉綏靖的名義,執行鄉里屠村的血洗計劃。
▌為期九個月的無差別大屠殺
1947年3月20日,時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總司令陳儀,以中文及日文兩版本頒佈〈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宣告清鄉行動的開始,自此二二八事件邁入了挨家挨戶的清鄉階段,後續實施了九個月。公告內容誣指二二八事件是「亂黨叛徒所造成的暴動,使社會秩序陷入混亂」,並要求民眾配合軍警的清繳工作,交出「武器」與「惡人」。
在〈為實施清鄉告民眾書〉當中,並無明確指出「惡人」的定義為何,實務上可說是全由國民黨軍警主觀認定「誰是惡人」,在這種「人人都可能是惡人」的情況之下,百姓只能惶恐度日,許多人也趁機狹平日私怨胡亂檢舉,造成許多冤案與濫殺案件。
▌軍隊進入民宅搜刮財物並恣意血洗
事實上,「清鄉」一詞是中國國民黨試圖搽脂抹粉、為無差別大屠殺所取的美化辭令,當時軍隊被派往村里恣意血洗與搜刮財物,許多台灣人被迫交出與武器無關的個人財物,國民黨軍全數照單劫收。中華民國軍隊以清鄉之名,到民宅中搜索槍械、掠奪財物後,甚至會將原屋主與其家人殺害滅口,若家中有姿色貌美的女子被國民黨軍幹部看上,就會發生男被殺,女被姦殺的慘劇。
▌寧可枉殺九十九個,只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
時任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在綏靖清鄉的會議上曾直接表明:「有些地方上的暴民和土匪成群結黨,此等暴徒淆亂地方,一定要懲處,寧可枉殺九十九個,只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柯遠芬還引用列寧的話說:「對敵人寬大,就是對同志殘酷。」讓中華民國軍隊更肆無忌憚地濫捕濫殺台灣人。
許多無辜者被捕、槍決,而擔心被牽連者則開始過著偷偷摸摸的逃亡生活。陳儀宣布的清鄉屠殺行動,引發了一連串的檢舉、密告與連座剷除異己,使整個社會信任完全崩解。風聲鶴唳的緊張氣氛,一直延續到中華民國政府全面逃來台灣之後開啟的白色恐怖時期。
僥倖躲過228事件屠殺、清鄉的倖存者,在後續的白色恐怖時期又面臨著關押處決與被秘密暗殺的處境。台灣也進入完全被中華民國暴政統治的黑暗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