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女子欠稅高達714萬元不繳,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調查發現,她利用子女及友人名義買進不動產後出租,藉以隱匿巨額租賃所得,光2012年至於2016年間5年租金收入就高達1006萬餘元,且她曾自承每月租金收入達100萬元,另又出售不動產取得餘款237萬餘元流向不明,昨向新北地院聲請管收獲准。
新北分署指出,林女積欠96至97、100、103至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及103年度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暨罰鍰等,欠繳金額合計714萬餘元。
全案移送執行後,新北分署發現,林女以子女及友人當人頭,購入不動產後出租收益,利用人頭隱匿個人年度租賃所得,從2012年至2016年間,租金收入合計達1006萬餘元;另外,林女於2014年5月間利用他人名義銷售不動產,銷售金額扣除貸款後尚有結餘款237萬餘元,流向不明。
新北分署曾通知林女到場說明相關資金流向並提出清償方案,林女於2019年間曾到場表示每月有租金收入100萬元,但尚須支付裝潢費及貸款等,無力繳納欠稅。
新北分署先就林女名下不動產進行拍賣,但該不動產設有高額抵押權,稅款僅受償14萬餘元,另調閱林女2019年刑事案件卷宗,了解其以人頭買賣不動產的手法,且傳詢相關人到場詢問,並多次通知林女到場說明,但林女經多次通知卻避不見面,屢傳不到,新北分署遂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拘票,於昨日會同台北分署將林女拘提到案。
林女拘提到場時,仍聲稱入不敷出,拒絕提出清償方案,行政執行官詢問後,認林女符合管收要件,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審理後,認定林女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管收事由,裁定准予管收。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