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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8億洗黑錢案開庭 蘇海金被加控洗黑錢 蘇寶林被指偽造文件

18億洗黑錢案星期三(9月6日)早上過堂,在被捕當天受傷入院的蘇海金被加控一項洗黑錢控狀,指他持有相信是從非法遠程賭博活動所得的約400萬元資產。蘇寶林則被指與案發時是花旗銀行職員的男子串通偽造文件。控方指出,兩名被告蘇海金(40歲)與蘇寶林(41歲)疑似在金錢上有密切來往,而且涉及巨大金額的資產,包括蘇海金名下有兩套位於美芝路的房地產,其實是由蘇寶林在2021年付款購買的。

蘇海金目前面對拒捕和洗黑錢兩項控狀。蘇寶林則面對兩項偽造文件的控狀,在控方修訂後的控狀中,蘇寶林被指與一名叫王啟明的男子串謀偽造文件欺騙銀行;庭上揭露,王啟明在案發時是花旗銀行的僱員,目前人在新加坡和保釋在外。

另外,控方指出,另一名被告王寶森(31歲)與一名涉案人士“Y”是親戚關係,兩人是堂兄弟或表兄弟。“Y”目前在潛逃中,並且有超過1億元的資產被起獲;新加坡警方正尋求外國執法單位提供情報,瞭解“Y”在海外的下落與活動。

在長達三小時的過堂聆訊上,除了蘇海金,控方陸續為其餘九名被告申請還押候審,並且為各別被告提呈一份來自查案人員的宣誓書,以說明有必要不批准所有被告保釋,這些理由包括被告有潛逃、串謀和毀壞證據的風險。

這次的申請與過去三週的還押申請不一樣。之前,控方是援引刑事訴訟法,申請將所有被告繼續還押中央警署協助查案工作,每次申請的還押期限不可超過八天;這一次,若法庭批准控方的申請,九名被告將改為還押監獄候審,即在案件審理期間不準保釋。

由於大多數辯方律師表示須要時間,針對查案人員宣誓書做出迴應,他們要求展期審理控方所提的無保釋申請,獲得法庭批准,將案件展期至9月14日,或10月18日。

王寶森與蘇寶林的代表律師已對無保釋申請進行陳詞,國家法院法官將在星期三下午3時做出裁決。

除了蘇海金、蘇寶林、王寶森,本案的其他被告是陳清遠(33歲)、蘇文強(31歲)、林寶英(43歲)、王德海(34歲)、張瑞金(44歲)、蘇劍鋒(35歲)和王水明(42歲)。其中,張瑞金和林寶英為同居情侶關係。

原文出處 南華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