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日正式二讀通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首批協定,包括五大項目:貿易便捷化、中小企業貿易便捷化、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與良好法制作業。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規定,立法院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這是1979年以來,台灣與美國間,最大也最完整的貿易協定,也象徵著台灣的經貿規範,已經符合國際化標準的重要里程碑!
從今年6月1日,台灣駐美代表 蕭美琴 Bi-khim Hsiao與 美國在台協會 AIT執行理事藍鶯代表,在華府AIT總部正式簽署,行政院會於6月29日通過,隨後送至立法院,旋即於本會期第二次臨時會,經過7月20、21、24三天,六個委員會的聯席審查,最後與會委員無異議通過,送出委員會,不須黨團協商,再到今日7月26日,立法院院會完成此案二讀程序,展現了高效率,象徵著對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這個可以說是台美FTA基石之重視。
同時,立法院也通過了8項附帶決議,內容主要為要求行政院在下一輪實體談判前,應主動聽取國會及各界意見,並提出對各產業衝擊的專業評估報告等,落實國會監督之責。
這一次「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簽訂,除了讓台美之間的經貿關係,更進一步外,同時,也給全世界共享自由民主價值的國家一個訊號,鼓勵他們來台灣簽訂貿易協定,如本次勞苦功高的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政委所說:
「台灣在世界上現在蠻熱門的!」
是的,這次「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簽訂,只是個起點,未來相信,還會有更多好消息!
原文出處 柯建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