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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檢察官被男警指控「#MeToo」性騷 王涂芝發布5點聲明澄清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與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一同捲入「八八會館」風紀案,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認定王的態度良好,罕見決議「評鑑成立、無須懲戒」,改送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查處;不過一名同捲入此風波的男警卻出面控訴王涉「#MeToo」性騷擾疑雲,進而向媒體投訴,指她酒醉後涉對男警摟親及上下其手;對此,王涂芝20日表示,「本件純屬捏造,本人自認坦蕩」。

對於王涂芝遭男警控涉「#MeToo」一事,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聶仲回應,該名員警並未向該署提出申訴,狀況不明,將立即啟動性騷擾申訴程序,進行後續調查,希望受害人能迅速檢具資料,出面向地檢署具體說明。

王涂芝被男警指控性騷擾後,昨對外提出5點說明,強調該名爆料的男警,與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黃錦秋有關聯。

對於王涂芝昨天下午的聲明內容,黃錦秋昨晚也做出聲明:「有關王涂芝檢察官涉及性騷擾案。與本人絕無任何關係!身為法律人!建議當事雙方循司法途徑解決問題!再有任何不當影射本人。勢將追究法律責任!莫謂言之不預!」

以下為王涂芝的5點聲明:(以下略去部分爆料男警可資識別身分資訊,並改稱「員警A」替代)

一、襄閱接獲媒體詢問問我時,我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看到新聞報導後,才確定人事時地物。

二、109.7.10警政署慶功宴當天晚上聚會後,因本人不勝酒力,故由員警A及陳姓兩名員警叫計程車送我回土城住處,員警A與我坐後座,陳姓警員坐副駕,該2名員警當時均係警政署政風室黃錦秋主任的屬下。

三、當時我雖不勝酒力,但意識尚屬清晰,故能明確告知我家住址,且我當時跟黃錦秋關係很好,知悉員警A與黃錦秋有關;又當時車上尚有陳姓員警及計程車司機,我不可能有任何性騷擾的意思及行為。而下車抵達住處大門管理室後,社區管理員見兩名未見過的男性攙扶我,擔心我的安危,故報警請派出所1名女警、1名男警到場。女警及員警A有一同攙扶我上樓到我家門口。

四、我跟員警A沒有很熟,除公務外,鮮少聯繫。該日後,同年7月20日其尚有因公務主動聯繫我要來當面跟我報告;同年8月17來新北洽公主動傳訊息告知有放甜點在我桌上,因我當時不在位置,故回訊表示感謝,且有請他結婚時要發喜帖給我。

五、員警A是黃錦秋當時的部屬,本件純屬捏造,本人自認坦蕩,將全力配合本署後續的調查,相關LINE的對話資料亦已於第一時間提供給調查小組檢視及截圖留存。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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