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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 【少年父親說,少年體育班讀得好好的,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卡到陰,精神狀況不穩,不知道為什麼會突然對陌生女子施暴】
https://news.ltn.com.tw/news/Keelung/breakingnews/4297185
基隆25歲女子前天生日上街買蛋糕,遇到1名男子搭訕,不但對她毛手毛腳,將手架在她脖子襲胸,更將她拉進巷內,打到左眼窩骨折。警方漏夜追查,發現打人的竟是17歲少年。少男落網後坦承犯行,但聲稱不知道自己為何動手打人;警方訊後,今晚將他移送少年法庭。據指出,涉案少年原本是基隆市某高中三年級學生,身高180多公分,身材魁梧壯碩,近來雖然精神狀況出問題,仍正常到校上課,並未中輟在家。
這起女子慘遭搭訕男子毆傷的案件,發生在8日晚上7點半左右,1名女子出門買蛋糕準備帶回家慶生,行經安一路146號一家炸雞店前遇到男子上前搭訕,女子加速離去想擺脫騷擾;未料,對方不僅對他毛手毛腳,還把她拉到巷子裡上下其手,揮拳襲擊被害女子左眼,女子奮力掙脫後,向附近住戶和里長求救。被害人父親不捨地說,女兒前天生日,晚上7點多到附近買蛋糕準備慶生,他後來接到女兒的求救電話,女兒在電話彼端哭喊:「爸爸,快來救我!」他趕到現場時,女兒的左眼出血,血流滿臉,眼睛下方和鼻梁也瘀傷,送醫後電腦斷層掃描,左眼眼窩骨折且眼球下滑,左眼視力模糊,醫師表示需開刀治療,他很傷心又氣憤,「只不過到住家附近買蛋糕,怎麼會被攻擊到要住院開刀?」
案發後,警方過濾路口監視器,與炸雞店提供的錄影畫面,循線查出打傷女子的是名少年。女子昨晚10點在父親陪同下向警方報案。警方今天向法院聲請同行書,並前往少年家中逮人,少年在父親的陪同下到案。少年父親說,少年體育班讀得好好的,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卡到陰,精神狀況不穩,不知道為什麼會突然對陌生女子施暴。據指出,面對警方詢問為何要打傷女子?少男只坦承犯行,聲稱不知道自己為何打人。警方訊後,今晚近6點將他移送少年法庭。警方訊後,晚間近6時許,將他帶往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漏夜開庭至深夜11時許,裁定將打傷女子的少男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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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從2016年小燈泡案到2019年台鐵殺警案之間,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談英美兩國正在推動的early identification and intervention of first-episode psychosis (FEP),要談精神症狀的早期介入,需要家長端跟學校端的健康識能同步提升 (不然一句卡到陰,後面就甚麼都不用做了)、需要跨越現行的三級轉介機制,讓醫療單位能更早接觸到個案 (等到你層層轉介,到後來都已經是嚴重發病了)、更重要的是需要人力與資源的投入 (這要靠現在少得可憐的兒青專科跟健保給付是不可能的)。
一晃眼,快7年過去,今年已經是2023年。
除了一部兩年後會施行,臨床上還不知道會產生多少困難的精神衛生法;幾個針對思覺失調症的給付改善項目與計畫;以及無止盡的觸法後精神疾病患者丟包修法,現在還在談一個七年沒有定案的監護處份醫療給付草案外。
我們還是沒辦法做到提早預防這件事情,然後,未來在法規調整下,精神醫療的處境,更艱難。
最後這個孩子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了。
收容去哪兒了呢?是設備完善、醫療人力充足的兒童青少年精神醫療病房呢?還是矯正學校?家長都說卡到陰了,乾脆像玉井縱火案一樣,送去佛堂還是道場看能不能收妖鎮魔好了。
今天在高雄演講才提到,這幾年,我們的起手勢都是膝反射,這類孩子若是腦病變,黃金時間只有前五年,這五年沒有良好的醫療,預後差很多,但,我們大概都是得要等到層層關卡漏接之後,才會想到精神科。
一邊要你治療,一邊覺得你在戕害病權,有時還真的覺得不如歸去,乾脆卡到陰的都交給師父算了,反正尊重病患自主,新修精神衛生法保護人還可給與病人關係密切之人,想來師父關係應該也蠻密切的,應該可以隨時處理卡到陰的問題。
每每想到,就覺得很悲哀。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