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歐美所王智明發起連署,既然病毒已經不侷限在中國武漢,就不應該以武漢肺炎稱之,主張「台灣應該正視對兩岸四地的責任」。
武漢肺炎算不算污名化?川普用中國肺炎算不算污名化?目前在討論這件事情上有不少盲點,因為事忙,簡要列出幾點值得注意的事項:
第一,最早使用武漢肺炎者並非台灣人,乃是中國民眾與中共官員,這是命名imprinting 效果的由來,聲明中對此隻字未提,反而暗示台灣歧視而刻意使用此名,未能呈現事實原貌。
第二,聲明中不僅忽略中國最初命名經過,也忽略了WHO等國際權威機構的命名歷史。事實上WHO一開始也與中國同步使用「武漢肺炎」,後來隨著中國態度改變,WHO改名為2019-nCoV(2019新型冠狀病),但是不久後又稱之2019-nCoV acute respiratory disease(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
這時國際機構出現命名權力之爭,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認為該病毒在分類上應該與SARS同一類,所以稱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但是WHO則又改名為COVID-19,並堅持應該採用他們的命名,而非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的命名。這種命名的快速變遷,自然難以為多數不熟悉英語的台灣人所熟記。
第三,聲明中另一點未能呈現真實原貌者在於,絕口不提任何中共的責任,即使今日世界已經因為疫情而全球蒙災,聲明也不敢提及中共一絲一毫的責任,彷彿所有的過失盡在台灣人的歧視、民粹與反中,如此避重就輕,失之偏頗。
第四,台灣衛福部早在疾病發生之初,遠在WHO命名之前,就已經將之命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既非新冠肺炎,也不是武漢肺炎,但是為了防疫需要,便於與民眾溝通起見,仍然使用武漢肺炎與新冠肺炎與口語中,但是在正式法案上,則使用國家公定名稱,例如因此通過的法案叫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五,如Google Trends所顯示,台灣一般民眾仍然多使用武漢肺炎,人命關天,為了達到防疫效果,武漢肺炎是最能夠與多數人溝通的名詞,而且台灣從未禁止使用新冠肺炎的名稱,從總統以降,都曾使用新冠肺炎。
第六,何謂污名化?污名化乃是在權力使用時,藉由標籤、刻板印象、區分、降低地位與歧視。其關鍵在於權力使用,換句話說,過去具有優勢地位與壓迫歷史的白人稱呼黑人為nigger就是污名化,但是黑人彼此之間互稱,則不屬之。關鍵在於兩岸之間,台灣顯然是受到壓迫的一方,忽略了這個權力脈絡談污名化,都是緣木求魚。
第七,台灣在中國壓力下,被排於WHO門外,在國際社會屢受霸凌,甚至長期處於武力侵略與屠殺的陰影。更重要的是,中國目前正以大外宣宣揚中國防疫足為世界楷模,將病毒起源地賴給美國,川普宣稱中國病毒可能會使得本國內的亞裔美人受到歧視,但是台灣既對大外宣無能為力,權力弱勢者使用武漢肺炎,反而更像是民間避免配合大外宣洗清歷史記憶,而為保留真相的小小努力,而台灣官方從未使用武漢肺炎於官方法案。
第八,原聲明中有陳馮富珍連署,職稱則標示總幹事,不知道是否是原WHO總幹事陳馮富珍,依舊自稱總幹事,事實上陳馮富珍不僅在伊波拉病毒在非洲傳播期間表現拙劣,更拒絕台灣加入WHO,置兩千三百萬人健康於不顧,從未檢討自己過失,卻連署本聲明,未免過於諷刺與偽善。而WHO現任總幹事在疫情爆發之初,宣揚中國研究發現並無人傳人的可能,是今日世界大禍的源頭之一,更是今日必須究責的重點,但是同樣在聲明中隻字未提。
第九,偽善是所有道德論述的大敵。台灣禁止出口口罩,政府官員要被批評為狗官,認爲不幫助中國,違反人道,但是目前義大利死亡人數多於中國,以比例而言,疫情更遠甚於中國,為何在這些人眼中,台灣普世的人道關懷,只能針對中國,而不是對舉世皆然?只針對中國的人道顯然並非普世關懷。
第十,中國政府表示目前中國完全控制疫情,並無新的案例增加,而台灣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案例,為何在這時要呼籲「台灣應該正視對兩岸四地的責任」,而不是「中國應該正視對兩岸四地的責任」?這種專要求弱勢者承擔責任的舉動,恐怕難脫偽善之譏。
原文出處 沈榮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