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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傳浦A走拉法葉293億元公帑案!首筆3.3億元今匯回台!


軍火商汪傳浦(已歿)1989年到1991年間仲介國防部向法國湯姆笙公司採購6艘拉法葉艦,卻違法從中收取高額佣金,連本帶利A走9.6億元美金(目前匯率為293億元台幣),存在汪家人位於瑞士、列支敦斯登等國銀行。台北地檢署跨國聲請凍結帳戶,列國2日把1100萬美元(3.3億元台幣)匯入北檢帳戶,為本案第一筆成功回到國庫的海外不法所得。法務部表示,將持續利用國際合作管道,追回藏匿海外的不法所得。

至於汪家人存在瑞士等國的不法所得,北檢將持續透過司法互助追索。法務部強調,將再接再厲,持續善用各種國際合作管道,期能悉數追回藏匿於海外的各項不法犯罪所得,不讓犯罪者有利可圖,以符合社會公益及人民期待。

汪傳浦把拉法葉採購弊案的不法所得,分散在妻子葉秀貞與4個子女名下,並存在瑞士、列支敦斯登等多國銀行中。北檢跨國聲請凍結汪家人的帳戶,獲得列國善意,2日把汪家人的1100萬餘美元匯回北檢的外幣帳戶,後續將由北檢進行沒收事宜。

法務部表示,從2001年起,北檢即透過法務部的司法互助管道,向歐洲各國請求凍結汪家人的海外資產,此為第一筆成功追回的海外犯罪不法所得。此筆款項是執法單位多年努力,持續與他國建立並維繫良好國際合作管道,並經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全力追索,與外交部、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合作,所獲得的重大成果。

法務部說明,本案緣起於2001年間,歐洲媒體報導揭露汪家海外有異常鉅額資金流入,最高檢察署透過法務部向各國尋求司法互助凍結汪家海外資產,其中列國於2006年9月間同意提供協助並凍結汪家海外帳戶。

同時間,同案被告郭力恆、汪傳浦及葉秀貞等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共同收取回扣,汪的子女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汪家興等4人,因共同犯幫助收取回扣等罪嫌,亦被列為被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但汪傳浦一家人長期逃匿國外,經法院發布通緝,迄今未歸案,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在國外逍遙。

汪家人坐擁鉅額不法所得,名下帳戶及資產遍及數國,導致追回不法所得極為艱難。為此,立法院2016年7月1日修正刑法,實施單獨宣告得沒收新制,最高檢察署即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最高法院分別於2019年、2021年間分別裁定確定本案應沒收的犯罪所得本金共4億8719萬餘美元,孳息則仍在訴訟中。

法院裁定後,北檢取得請求他國返還汪家海外不法所得的法律基礎,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居中聯繫,2021年9月間、2022年2月間,正式向列國請求返還所凍結的汪家資產,獲得列國支持與協助,為我國司法互助的重大進展。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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