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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陳冠霖:網路罵人無刑責嗎?


網友在Dcard上罵女生「長太醜」、「像車力巨人」、「PRO」,一個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25天;後面兩個誹謗罪,處罰金新臺幣1萬2000元。
 
這些仇女仔還以為整天躲在論壇上罵人,還真的可以暨匿名又安全啊?想不到姓名、年齡、系級和留言內容,全被公開在判決書中,這下真的「笑死」了。
 
躲在鍵盤後上論壇人身攻擊的人,難道都以為這些行為不用付出任何一絲代價?
 
匿名論壇的初衷,本應該是每個人去標籤化、去權威化地進行對社會有益的公共討論。結果曾幾何時,已經變成隨意發洩情緒噴垃圾話、進行人身攻擊和公關帳號氾濫洗版的烏合場所。
 
我很好奇,躲在完全不匿名的匿名論壇上攻擊他人長相,來滿足自己的私心慾望,倒頭來揹下刑法罪責,如此對自己有什麼好處?還是說,這種行為儼然已成為現代人放學後、下班後娛樂的一環?

最後,永遠與這些仇恨言論一拍即合的網路平台論壇,長期以來的放任助長,還要說自己沒有任何社會責任嗎?
 
原文出處 陳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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