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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東錦 大湖競總主委涉賄選起訴


苗栗地方檢察署昨天發布新聞,身兼苗栗縣長鍾姓候選人、大湖鄉長傅姓候選人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的陳姓男子,於選舉期間涉嫌為鍾姓縣長候選人陣營的鄉長、鄉民代表、村長候選人現金買票,予以起訴。鍾東錦競選總部今發出聲明說明,鍾競總前執行長徐廷琮也表示,純屬個人行為,使得團隊被牽連,希望司法調查結果,釐清真相,還團隊公道。

苗栗地方檢察署於選舉期間,偵辦陳男身兼苗栗縣長鍾姓候選人、大湖鄉長傅姓候選人的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委,涉嫌與丘姓女子、林姓男子為鍾、傅及謝姓、林姓大湖鄉民代表候選人、傅姓大湖村長候選人賄選。檢方昨天偵結,將涉及「四合一」現金賄選的陳男、丘女、林男3人依行賄罪嫌提起公訴。目前陳男、丘女羈押禁見,林男5萬元交保。

鍾東錦競總今則發出聲明指出,針對苗栗地檢署發布,與大湖鄉競選總部有相關連之賄選案件,該發布內容顯有違偵查不公開及法治國之無罪推定原則,加上當時各種民調數據都顯示,第一名的鍾東錦領先其他候選人超過10%~20%以上,根本不可能拿選舉結果當賭注。

徐廷琮表示,鍾議長於選舉期間,就已經簽署「清廉參選」連署書,也一再強調搭配的候選人不得賄選,不能幫別人買票;「這位涉嫌買票的陳先生,涉嫌賄選純屬個人行為,只因為他是我們競選團隊成員,而被牽連,實在很無辜」,希望司法調查結果,釐清真相,還團隊公道。

此外,鍾競總也表示,苗栗地檢署也已經指出,其所指涉之案件,跟候選人無關,也請司法單位盡快調查清楚,端正苗栗選舉風氣,也呼籲特定媒體不應故意帶風向,若有任何人誣陷鍾東錦有涉嫌賄選情事,律師團將立即提告到底!

對於鍾競總的質疑,苗栗地檢署指出,該案偵查已經結束,地檢署發布新聞稿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問題。地檢署目前起訴之該案並未牽涉相關候選人刑事責任,至於民事的當選無效法律責任是另一件事,不能混為一談。所有法律責任均有區分民事、刑事、行政三大區塊。

苗栗地檢署強調,檢方秉持司法獨立、行政中立的立場,依據證據與法律行使法定職權,請各界靜待法院判決結果。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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