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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林明溱兒當縣長特助「黑官」 蔡培慧團隊赴監院檢舉


民進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蔡培慧團隊今(8)日與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一同向監察院提出檢舉,指南投縣長林明溱替兒子林儒彬在縣府私設「黑官」,林儒彬不但以縣長特助身分出席各式活動,還經手市府建設,可見其具有實質影響力;蔡團隊痛批,連涉貪被訴的宜蘭縣長林姿妙也不敢如此,林明溱根本目無法紀。林明溱則回應,特助只是方便民眾稱呼,並沒有這個編制,林儒彬也無權干涉縣府工作,只是純粹協助推動縣政,民進黨的質疑「無此必要」。

林明溱說,林儒彬只是純粹協助推動縣政,並不支薪,特助只是方便民眾稱呼,他認為只要是為民服務,這都沒有什麼不對的,且縣府重大建設都會徵詢各方意見,民眾也都會有參與,好的意見都會採納,所有的決定權都是在縣長身上,林儒彬對縣政並無任何的決定權。

蔡易餘表示,林儒彬掛著縣長特助頭銜,出席地方大小活動,不管是工程開工動土、申請補助案等,都看得到他的身影。林明溱是縣長,依法不能晉用三等親在其所轄機關,甚至林儒彬在縣府沒有任何職位,怎可打著縣長特助名號出席大小活動;他若有掛正式職權,也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

蔡易餘說,坊間傳言,林明溱讓林儒彬做縣長特助,是替兒子未來鋪路,未來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若當上縣長,林儒彬準備競選立委,所以現在給他掛縣長特助,用縣府資源到處跑攤參與活動,並行輔選之實,這種「黑官」作爲有違官箴,不能漠視,監委應介入調查其中有無違法。

蔡培慧團隊發言人陳紀衡指出,「公務人員任用法」明確記載不能任用三等親親屬,林儒彬是林明溱的一等親,卻被任命為縣長特助,縣府不但在公開新聞稿中以「縣長特助」稱呼林儒彬,林明溱也曾公開表示,包括民間的兒童公園、松嶺之星等總計6億元以上的相關建設,都是林儒彬建議的,可見他有實質影響力。

陳紀衡說,更超過的是,在縣府對外公文內,也登載林儒彬為縣府特助,這部分可能涉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就連涉貪被起訴、大膽如林姿妙,其兒女雖常出入官邸,對縣政指手畫腳、下指導棋,但她還不敢把兒女掛為縣長特助,這是非常目無法紀、違法亂紀的行為,因此今天正式遞文向監院檢舉。

此外,陳紀衡也提及,林儒彬以縣長特助身分發送縣府公帑進行假牙補助時,還同時發送國民黨參選人的文宣,這部分非常有問題。雖然林明溱、林儒彬對外都宣稱這3年都是義務職、無給職,但一般人1年沒工作就窮得要被鬼抓走了,林儒彬可能3年沒收入?還可以過不錯的生活品質,希望監院及檢調可以調查。

陳紀衡強調,林儒彬對整個南投縣府運作、施政有實質影響力,即使是無給職也必須接受檢驗,因此具名提出檢舉,希望遏止這樣家國不分的狀況,還給南投人民一個清靜的家園。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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