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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智堅致社會科學院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聲明全文】


原文出處 【 林智堅致社會科學院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聲明全文】

感謝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願意給我這個說明的機會。煩勞各位師長費心此事,並承受外界的爭議與壓力,謹在此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各位委員都是來自於學界、法律界等專業人士,無論是從學術研究的觀點,或是法律上的見解,都是協助讓社會大眾釐清這件事情的重要關鍵。近日外界透過傳媒給各位施加的壓力,都不是我願意見到的,但我和各位一樣,愛惜自己的誠信與人格,身為校友,我也希望能守護台灣大學的校譽。

我以下的說明,分成五個部分。前面三個部分,我將分別就「林智堅的碩士論文寫作歷程」、「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寫作歷程」以及「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碩士論文比對分析」,來向各位委員說明我論文的原創性,以及推測為何會與余正煌的論文有部分雷同的原因,舉出相關事證,並請各位委員查核。接著我也會就「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寫作邏輯分析」提出相關疑點,懇請委員就內容做出研判。最後,我會針對「林智堅的碩論與陳明通老師、楊喜慧投稿期刊的比對」做出比對和說明。

希望這些說明,可以協助各位委員對於「與余正煌碩士論文存有相似度」以及「與陳明通及楊喜慧發表的期刊存有相似度」兩項議題有較為完整的理解。

一、林智堅的碩士論文寫作歷程

我從事公共服務後,總覺得自己對政治學相關的知識有所不足,因此在2013年報考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在職專班,也在同年9月順利入學就讀。我很珍惜可以重回校園讀書的機會,因此當時雖然擔任新竹市議員,仍利用空檔或假日的時間到所上修課。

2014年11月29日我當選了新竹市長,陳明通老師向我提到,2014年九合一選舉的柯文哲現象,不只讓柯文哲自己順利當選台北市長,也有外溢到其他縣市,不過缺乏實證資料去佐證;因此老師希望我可以提供相關的民調資料,讓他進行相關的研究。我聽到之後,也認為這對學術、甚至是政治實務都很有價值,因此就提供由我和團隊共同設計的六次民調資料,給陳明通老師做學術上的應用。

陳明通老師運用由我提供的民調資料,在2015年8月以《2014臺灣地方選舉「柯文哲現象」的外溢效果: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智堅的個案分析》為題,投稿選舉研究期刊,並在2016年5月獲得刊登(附件一)。2015年暑假結束之後,我開始和陳明通老師討論論文題目,當時,我和陳明通老師提到,在2014年新竹市長三腳督的選戰之中,「槓桿者角色」是值得探究的議題,也就是這位槓桿者為何可以影響選舉結果?他有甚麼特質?或需具備那些條件?這些都可能成為影響選舉的關鍵因素。

擔任市長之後,我都利用周末上課時間,定期和陳明通老師討論,也在老師的指導之下,在 2015 年 12 月左右起草第一版的研究大綱,形成了論文章節架構,放入相關的統計數據(附件二),也在 2016年2月1日的研究計畫版本當中,完成了研究設計(附件三及陳述意見狀所附公證書)。

之後在這個版本的基礎上,我持續和陳明通老師討論,並搜集相關文獻資料,積極完成論文研究計畫的撰寫,並在同年5月18日申請研究計畫口試,2016年5月24日通過論文研究計畫口試(附件四)。研究計畫口試通過之後,雖然市政非常忙碌,但我不只參酌了口試委員的建議,進行論文的修補,並在陳明通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實證分析與撰寫。終於在2017年1月13日完成論文口試。

二、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寫作歷程

首先,依據陳明通老師的聲明(附件五)指出,余正煌先生在2015年12月以前,是以陸生認同為研究主題。但在12月口試時,由於口試委員提出的要求讓余先生覺得短時間內無法完成,而他的畢業年限又只剩下一學期,因此無法繼續該項研究。之後,余先生找上當時擔任所長的陳明通老師求助。陳明通老師建議他更換研究主題,改以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為研究標的,以林智堅為研究對象,並徵得我的同意,讓余正煌先生使用我提供的民調資料。

根據陳明通老師的聲明,他是以口委的身分指導余先生研究計畫寫作,時間點大約從 2016 年 1 月開始。此外他也對外表示,曾經把我寫的初稿給余先生參考(附件六)。余先生在陳明通的指導之下,在同年的3月8日完成研究計畫,寄給了陳明通老師(參陳述意見狀所附公證書),並在3月下旬通過研究計畫口試,7月完成論文並順利畢業。

以上的說明,我僅能在有限的資訊下盡可能整理。詳細的時間點,仍需請學倫審定委員會明察。

三、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碩士論文比對分析

之所以要先列出我與余先生投入研究和寫作的時間序列,是因為我比余同學晚了半年畢業,因此無論是一般人或學倫委員會的委員們,難免會有先入為主的假設,誤以為我是在余同學完成論文後直接抄襲他的作品,才導致兩篇論文出現高度雷同的文字。

但相信各位學倫委員比一般人更了解,我與余同學兩篇論文中文字高度雷同的部分,也就是第一章第三節關於「研究設計」的部分,其實在撰寫研究計畫階段就應該要完成寫作。也因此,僅從畢業時間早晚來判斷我是否抄襲余同學論文,無法看清事實;比對兩人完整的時間序列,才是做這個判斷最重要的工作。

在比對兩人研究和寫作時間點的先後順序後,可得出以下幾個事實,證明外界先入為主的假設並非事實:

1. 我研究的主題,始於我在自己的選戰中進行的民調,由我所主導設計。因此我是這份民調資料的原創者,並在之後陸續提供陳明通老師和余先生使用進行研究。

2. 我在 2015 年下半年先發想出研究主題,並和指導教授陳明通討論、開始研究計畫的撰寫,並在 12 月完成第一版的研究大綱;而此時余同學還在上一個研究主題(陸生認同)中努力。

3. 余同學改以2014年新竹市長選戰為新的研究主題,是在2016年初才形成,此時我已經在撰寫研究計畫的過程中。而他會展開這個新的主題,也是因為陳明通老師從指導我的研究主題中衍生而來,才建議余同學採用。

4. 在我2016年2月1日版本的研究計畫當中(見附件三),已經寫入了研究設計,也就是論文第一章第三節的內容。目前被質疑兩人論文中高度重疊的文字最核心的部分,此時已經出現在我的版本中。這個時間點可以透過陳明通老師的電子信箱來證明,我也已經就此完成公證程序。

5. 2月1日這個檔案之所以至為關鍵,是因為余同學的研究計畫是在之後的 3 月才完成並通過口試。試問:我在當年 1 至 2 月寫作出這些文字的時候,如何有辦法抄襲余同學後來才完成的研究計畫或論文?必須說明,在此時我和余同學並不認識、也無互動,更沒有人將他寫作過程中的任何資料提供給我參考。

6. 同樣的,余同學7月完成論文畢業,但我早在該年5月18日就申請研究計畫口試、5 月 24 日通過。而我參考余同學論文,是在他畢業之後一陣子的事,記憶中取得的時間約在該年11月左右,並參考了他結論部分的架構,為此我也將他的論文列入參考書目當中。而我之所以未能在這個階段,發現他論文中研究設計的部分與我的文字有高度雷同,是因為這個部分我早在 2016 年初就完成寫作,並經過陳明通教授的指導修正,所以沒有必要去參考余同學的論文,以致沒能發現。

以上所陳述的事實,可以說明我沒有抄襲余同學的論文。至於為何兩人研究設計的寫作有高度雷同,我的說明僅能就自己的部分自證清白;亦請學倫委員會的先進,參考陳明通老師的公開說法及聲明。

四、林智堅與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寫作邏輯分析

雖然我和余正煌的碩論設定上都是不對外公開,不過我在華藝線上圖書館資料庫使用帳號依然可以取得余正煌的畢業碩論全文,經比對後發現,我與余正煌論文相似處大多存在於第一章第三節研究設計中的參、肆、伍。而這部分的文字如同我在上一節中所述,已在 2016年 2 月 1 日版本的研究計畫當中,就已經存在,並且相關的信件皆已完成公證程序。

因此本節內容將使用我在 2016 年 2 月 1 日已完成的研究計畫內容與余正煌同學的碩士論文進行比對。

余正煌同學碩士論文中的第一章第三節研究設計中的參、肆、伍,與我 2016 年 2 月 1 日版本研究計畫書中的第三節〈研究設計〉中的參、肆、伍相似。其中篇幅較短的〈肆、研究設計及資料來源〉與〈伍、分析工具〉部分,由於兩份論文皆使用我的市長選舉競選團隊於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時所做的內部民調資料,並且分別接受陳明通教授指導,採用相同的分析方法,因此這雷同的兩個部分,應可視為是對於相同事實的描述一致。

至於篇幅較長的〈參、概念界定、操作性定義與測量〉中的相似部分,若就這個部分比對兩本論文,可以發現部分文字段落的敘述,在我的論文裡具有邏輯上的正確與正當性,但雷同的文字出現在余正煌同學的碩論裡,可能就需要委員們再度核實確認,是否符合寫作的邏輯。以下提出三點寫作邏輯上的觀點,證明我的論文為原創,並無抄襲之可能。

1. 我在問卷說明上使用第一人稱符合邏輯

我在2016年2月1日版本計畫書中的第 9 頁〈(三)蔡仁堅的個人特質〉,當中寫到:我們選擇了蔡仁堅整體欣賞度、欣賞蔡仁堅的理由、為新竹市帶來改變的能力等三個變數加以考驗……我們進一步追問欣賞蔡仁堅的理由,目的在瞭解受訪者欣賞蔡仁堅的原因。(如圖 1)

類似的敘述也可以在余正煌的論文第 13 頁看到〈(三)林智堅的個人特質〉當中:
我們選擇了「欣賞林智堅整體程度」、「欣賞林智堅的理由」及「為新竹市帶來改變的能力」等三個變數加以考驗……我們進一步追問欣賞林智堅的理由,目的在瞭解受訪者欣賞林智堅的原因。(如圖 2)

兩段敘述雖然十分相似,但我為民調第一手擁有及設計者,親自參與這份資料的搜集過程,以「我們」第一人稱的口吻說明研究問卷設計,符合邏輯與事實,甚至可以說只有我的研究才應該使用第一人稱的陳述方式,因為這確實為當初選舉時,設計民調問卷之理由。然而余正煌僅是事後取得民調結果,並未參與設計與執行的過程,照常理判斷,一個使用他人資料的研究者,不可能在寫作時會以第一人稱「我們」為主詞來描述資料。由此可以推論,這段文字應是我的原創。

2. 我在論文中說明教育程度變數部分符合邏輯

其次,我於 2016 年 2 月 1 日版本計畫書中的第 6 頁及第7頁中,分析〈蔡仁堅的社會基礎〉,以學歷作為假設變項,提出候選人若具有高學歷,便比較能吸引高學歷選民的支持。依據當時的三位候選人文宣上的學歷:蔡仁堅為哈佛大學碩士、許明財為美國多明尼肯大學碩士,而我則為台大碩士班。因此在我的論文中,做出以下假設:

本論文假設以蔡仁堅的高學歷,會吸引較高學歷的選民支持。(如圖3)

然而細究余正煌之論文,可以發現在第 11 頁也有相似的文字。然而在敘述完三位候選人的學歷後,卻做出以下假設:

本論文假設以林智堅的高學歷,會吸引較高學歷的選民支持。(如圖 4)

此敘述不合邏輯,也不符合其前後文的推論,甚至與他論文第38頁「我們知道學歷較高的選民往往會比較會偏向投給高學歷的候選人」的論述完全相反。由此可證,我的論文寫作較為符合邏輯,也為原創。

3. 我撰寫的研究架構符合邏輯

在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及我的 2016 年 2 月 1 日版本計畫書中皆可看到對於「依變項」的描述(如圖 6、圖 8),並且文字內容相似。但我的論文中第三節〈研究架構〉中,就可以看到對於依變項的敘述,與其研究架構緊密扣連,可以看到圖 5 的研究架構圖示,我的計畫中中,以蔡仁堅的諸多基礎條件設定為獨立變項,並將投票抉擇設定為「依變項」

也因此,在〈參、概念界定、操作性定義與測量〉說明「依變項」時,強調本論文問題意識中對於台灣地方選舉中「三腳督」的解釋,表示:
因此本論文在探討「選民的投票抉擇」時,亦將考慮到蔡仁堅被「棄保」的可能性。其做法是先探討受訪者在林智堅、許明財及蔡仁堅等三位間的選擇,其後再探討如果捨去蔡仁堅,受訪者在林智堅與許明財間,又選擇了誰?(如圖 6)

透過「棄保」的假設,更能看出選舉中關鍵第三者存在的重要性,也是證明「三腳督」現象的重要假設。以上說明,皆證明我的圖表 6 摘錄自林智堅2016年2月1日版本計畫書第 10 頁及第 11 頁研究設計及論證書寫上符合一致的邏輯。

然而余正煌同學的研究架構中,並沒有出現「依變項」(如圖7),但在第 15 頁,卻又出現「依變項」的說明段落,實屬不合邏輯。

除此之外,余先生的研究對象為林智堅,依照論文中的研究架構,並不需要假設「棄保」蔡仁堅(如圖 8)。雖然我與余正煌的論文皆出現「依變項」的相似段落,但我更符合推論邏輯,也足見我的之原創性。

以上三項論文寫作邏輯上的推論,因為是我的原創,所以相信在閱讀完我個人的碩論文章後,以社會科學研究方法來探討,會理解這是符合研究架構與寫作邏輯;不過在閱讀余正煌同學的碩論時,會發現這樣的寫作方式可能無法符合他自己的研究架構以及寫作邏輯。我所列舉的部分還需要請委員們以學術研究的專業去判斷與分析,也希望委員們可以從中推敲得知我論文的原創性。

五、林智堅的碩論與陳明通老師、楊喜慧投稿期刊的比對

我們在陳明通老師七月二十三日發出的聲明當中可以看到,在2015 年暑假結束學校開學後,我開始和陳明通老師討論碩士論文,我也向陳明通老師表示對於那場「三腳督」選戰中「槓桿者」蔡仁堅的角色非常有研究興趣,陳明通老師覺得很好,因此就確定這樣的題目,並開始指導我的研究計畫寫作,而時間大約在2015年12月左右。

經過比對在這份四十四頁的期刊論文中,有兩處雷同文字:其一,是其內容是有關資料來源的描述(如圖 9、圖 10)。由於陳明通、楊喜慧期刊文章使用的資料來源,即為我先前提供給陳明通的選戰內部民調資料,同樣也是我的論文中所使用的資料,因此在雙方在描述同一份資料時,不可能有太大的差異。何況這些都是屬於調查研究中「技術報告」部分,我的論文也已將陳明通、楊喜慧的該篇論文列為參考書目。

另外,仔細閱讀陳明通老師在 2016 年 5 月共同發表《2014臺灣地方選舉「柯文哲現象」的外溢效果:民進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智堅的個案分析》的期刊論文,可以發現該文的研究方法和議題,與我的論文是完全不同。他所使用的統計方法是「複層次結構非線性模型(hierarchical nonlinear modeling, HLM)」,一種結合個體與總體資料的分析方式,用來驗證「柯文哲現象」這個總體現象,對林智堅當選的個體現象是否有外溢效果存在;而我使用二元勝算對數回歸分析的方式,分析新竹市長三人選戰中「槓桿者」對選舉結果造成的影響。

其二,是我的論文第 9 頁(如圖 11),與陳明通老師在「選舉研究期刊」所刊登文章的第 121 頁(如圖 12),有雷同之處。該段落是在描述民調的選民個體資料,主要是奠基在由 Campbell 等教授所主持的相關研究中,歸納出的三個主要變數(政黨取向、候選人取向、議題取向),對選民投票抉擇的影響,且我也有使用註腳,並附上參考文獻。

陳明通老師長期在台灣政治與選舉研究上,進行學術研究著墨很深,我能獲得老師的指導實屬我作為學生的榮幸,不過也因此身為在職專班學生,在碩士論文上追隨陳明通老師的腳步,以選舉研究為題,但也深知自己只是初步踏進這領域,所以使用的研究方法、資料複雜度都遠遠不及於老師,更遑論抄襲兩字。

六、結語

今年我47歲,從事公共事務,服務22年,幾乎佔了我人生的一半,我帶著熱情、理想,並且充滿熱忱的對待每一個人,我在七年半前有幸被新竹市民肯定,成為新竹市長,但我仍然不放棄學習的機會,想要透過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的課程以及老師的指導,精進我在政治這領域上的能力以及視野,同時身為一位被外界稱為年輕世代的縣市首長,我比任何人更在乎我的人格和名譽。

藉由以上的說明,我竭盡所能地去還原當年碩士論文寫作的真相。其中屬於我自己的部分,受限於幾年前個人電腦曾經更換以至於部分論文寫作資料遺失、以及就學時期使用的台大電子信箱內容已被台大計算機中心刪除,故可能無法更為周全,但我已盡一切可能去搜集資料與證據。而余正煌同學的部分,除了間接獲得資訊以及論文的比對外,更需要台灣大學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的協助查明,並做出符合事實真相的客觀判斷。

謹此,獻上我誠摯的感謝。抱歉給大家添麻煩了。

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 P02341009 林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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