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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5月18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認定中國國民黨未依4月27日之處分改善違法行為,違反促轉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故依同條第6項第二次論處35萬元罰鍰,並再次要求國民黨限期改善


促轉會5月18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認定中國國民黨未依4月27日之處分改善違法行為,違反促轉條例第16條第1項規定,故依同條第6項第二次論處35萬元罰鍰,並再次要求國民黨限期改善。

促轉會今日表示,對於國民黨長期規避、妨礙調查政治檔案審定之行為,裁罰金額已累計65萬元,若國民黨仍未改善,後續業務銜接機關得持續按次連續處罰。

針對第二次裁處之處分理由,促轉會指出,促轉會依促轉條例第18條主動調查發現國民黨確實持有海工會、文工會等工作會等政治檔案且未通報,經函請其補正通報,國民黨卻稱「並無其餘檔案可通報」,從未補正通報工作會等政治檔案。

促轉會提及,今年4月27日委員會議決議,認定國民黨上述行為屬違反促轉條例第16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促轉會調查,依法裁處國民黨30萬元罰鍰。並要求該黨於處分書送達後7日內改善違法狀態,補正通報提出工作會等政治檔案,已充分告知,若未改善將再次裁處。

「國民黨屆期仍無改善!」促轉會強調,裁罰處分書於今年4月28日送達國民黨,國民黨應於送達次日起7日內,即於5月5日前改善其違法狀態,向促轉會補正通報提出工作會等政治檔案、數量及其存放地點。惟該黨屆期皆未補正通報提出。國民黨妨礙促轉會依法執行政治檔案之調查,第二次將罰鍰35萬元。

促轉會指出,政黨所持有的政治檔案乃還原歷史真相重要基礎,該會再度籲告,國民黨身為威權統治時期之執政黨,當正視所負有的社會責任與義務,切勿再規避、妨礙國家執行轉型正義任務,儘速依法補正通報提出工作會政治檔案,否則仍將依法按次連續裁處。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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