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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戡:有個叫楊照的作家


有個叫楊照的作家,向來自命不凡,喜歡對李敖品頭論足,一副全天下就他最屌的架勢。想不到他的自命不凡,隨著年齡增長與日俱增,最近居然出齊一套十三冊的《不一樣的中國史》。

我根本不信他這種連博士論文都完成不了的人,居然有能耐寫出橫跨四千年歷史的一套書。到底是楊照水平進步了?還是寫歷史變容易了?難不成是讀者更好騙了?我實在很想知道答案,所以買了最新一冊來看。

果不其然,我發現楊照多次在結構上、觀點上、史料運用上抄襲改寫他人成果,卻不註明出處,大剌剌地把別人的概念據為己有、當作是他的獨創。我說怪不得楊照(本名李明駿)筆名要用「照」這個字,因為是「照抄」的「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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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也不打算這時候揭發楊照,誰知好死不死,楊照在書中第78頁莫名其妙大酸李敖,逼得我非現在出手不可。說來好笑,像楊照這種喜歡裝清高的文人,台灣文壇有這麼多人可供他消遣,他偏偏挑一個兒子是學歷史且精通抄襲考證的(見我去年出版的《蔣介石日記的濫用》一書)。

你楊照既然喜歡貶低李敖抬高自己,我現在就來分篇連載、揭發你的真面目。順帶一提,楊照在高度重視學術倫理的哈佛大學讀過博士,他絕對清楚要怎麼交代引用他人觀點,卻故意不做。

楊照寫的這本書,裡面更出現不少艱澀冷僻的學術術語,所以我們當然要用最高的學術抄襲標準,來檢視楊照的抄襲改寫行為。楊照抄襲改寫又愛唱高調的作風,恰恰反映了他的真實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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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照抄襲改寫案例
1: 《不一樣的中國史.13:從變法到革命,顛覆帝制的時代-晚清》(台北:遠流,2021)頁62,楊照寫道:

從「五條誓文」取得的共識,接著展開了中央政體的改革。這個時候有三本書發揮了最大的影響。第一本是福澤諭吉寫的《西洋事情》,第二本是美國人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man, 1801-1861)介紹美國制度的《聯邦志略》,第三本是孟德斯鳩(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 1689-1755)的《法意》,後面兩本是翻譯的。

改革後的政體與原來的傳統制度有著截然的差別。在新制度中,設立「太政官」做為權力的中心,在他之下有「立法」、「行政」、「司法」三項分支。立法官不得兼任行政官,行政官不得兼任立法官,但如果行政官臨時出缺,或是出外使節,可以由立法官兼任。也就是原則上立法與行政要區隔開來,在官職派任上不得混雜。
這段話,楊照完全沒註明出處,實則抄襲改寫陳水逢《日本近代史》(台北:台灣商務,1988)頁45-46如下段落:

前述大政奉還後設定的總裁、參與、議定三職,旋於一八六八年閏四月二十一日被廢止,另設太政官,並採倣美國聯邦憲法,分七官掌理立法、行政、司法,使三權鼎立,並公佈政體書,將國是「五條誓文」制度化。該政體書……主要係根據福澤諭吉的「西洋事情」及美國人Bridgeman所著的日譯本「聯邦志略」,以及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等為準則,作為新政府政治運營的法度。……

……立法官不得兼任行政官,行政官不得兼任立法官,但如臨時都府巡察使及駐外國使節得以立法官兼攝之。……

原文出處 李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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