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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注冊,難以解除”…Netflix、Google、Wavve等5家OTT運營商被罰款


Netflix、YouTube等5家在線視頻服務(OTT)企業因涉嫌妨礙用戶解除服務而被處以1950萬韓元的罰款。部分企業表示,用戶可以不負擔其他費用而解除,但實際上卻“無法解除”。預計今後OTT用戶可以輕松解除服務。

公平交易委員會13日表示,以違反《電子商務法》爲由,對Google、Netflix、KT、LG U+、Content Wavve等5家OTT事業者下達糾正命令,並處以1950萬韓元的罰款。Google、Netflix、KT•Wavve•LG U+將分別支付700萬韓元、350萬韓元、300萬韓元。

Google和Netflix、LG U+在銷售視頻服務訂閱商品時表示:“簽訂合同後(當月)不能取消訂購,只有等到下月才能解除服務合同。”但是根據《電子商務法》,消費者在加入OTT後,如果不收看內容,從購買之日起7天內隨時可以取消加入,並獲得全額退款。

Google和Netflix沒有向消費者如實告知取消訂購的期限和方法。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爲,因此消費者未能得到取消認購權的保障。

KT和LG U+、Content Wavve的會員加入和合同簽訂可以在網上簡便地進行,但合同的解除、終止、變更等不能在網上進行。消費者必須親自給客服中心打電話才能解除合同。根據現行法律,允許在網上加入及簽約的電子商務事業者,也要在網上提供解除、變更服務。

原文出處 東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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