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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李靚蕾 指控 王力宏 之 12大惡行


1.對未成年的李靚蕾言語曖昧。

2.在有女朋友的情況下,在深夜2點致電李靚蕾問:「要不要去陪我睡?」

3.王力宏召妓是真的。李靚蕾要求分開,但王力宏保證沒有下次。

4.演唱會結束後跑去跟炮友狂歡慶祝,一起拍奶貼照並熱情回應炮友。

5.婚後還與有家庭的女生約炮,甚至合夥騙炮友的老公。

6.聖誕派對邀請炮來家中,李靚蕾感到不舒服,王力宏很生氣,不顧違法也要去炮友家中聚會。

7.王力宏記錄下自己召妓對象的特徵,還有幾位疑似時身邊的工作人員。

8.與李靚蕾離婚的理由是怕遇到自己喜歡的女生,人家會被說是小三受委屈。

9.孩子的生日及重要的節日都缺席了。

10.出事後把自己撇清,給自己澄清,不顧身邊人的負面新聞。

11.婚後催生,五年生三個,自己卻在婚內多次出軌多次。

12.李靚蕾被逼簽署不對等的婚前協議,王力宏要保護婚前財產,婚後共同賺的錢也轉移得很乾淨,深怕李靚蕾佔到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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