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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勸戴口罩,蔣姓紙雕師刺死超商店員被收押


桃園市41歲蔣姓紙雕師,21日清晨因不滿被勸導配戴口罩涉嫌持刀殺死蔡姓超商店員,經檢方複訊認蔣男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晚間裁示收押,無禁止接見通信。

桃園地方法院21日晚間表示,蔣男庭訊不否認持刀刺殺蔡男,但辯稱其罹患精神疾病,長期在身心科看診並服用精神科藥物,案發當時記憶很片段,只記得很瑣碎的扭打、廝殺的印象,後來比較清楚的是被警察圍著。

蔣男供稱,雖然知道有殺人,但感覺不到自己殺人,只記得有刺被害人,但不知道是怎麼刺的,也不知道往被害人身體那個部位刺等語。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此案有證人證述、警員出具報告、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及檢察官勘驗筆錄、現場採證紀錄表等可證,蔡男因心臟穿刺傷而於21日上午7點18分宣告死亡,也有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可稽,足認蔣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疑重大。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蔣男涉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考量重罪常伴隨逃亡之可能性,故有相當理由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另被告自承有精神上疾病,情緒控管不佳,本件僅因與超商店員細故即持刀殺人,且於犯案後復忘記殺人原因,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並認有羈押必要。

檢警調查,21清晨5點半,蔣男疑因不滿29歲蔡姓店員勸導戴口罩,在「三進三出」超商後,涉嫌持刀將蔡男活活刺死,案發後,蔣男逃離現場,被警方逮回偵辦。

桃園地檢署21日晚間表示,外勤檢察官林弘捷獲報後,立即於中午相驗完畢,並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員警詳為蒐證,另通知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對被害人家屬進行關懷及協助。

蔣男經警方逮捕後,於下午解送桃園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諭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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