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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

(影) 謝聰敏 口述歷史 20160107


簡介

1964年9月20日,原本要與友人一起度過中秋節的謝聰敏未能如期赴約。因為一張還來不及發表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他在傍晚與彭明敏、魏廷朝三人被警察逮捕。

謝聰敏是彰化二林人,1934年生。出身小康商人家庭的他,小時候聽聞當地二林蔗農事件等人民勇於反抗壓迫的事蹟,讓他自幼耳濡目染受到影響。

學業成績不錯,但性格剛毅不羈,不喜受威權壓迫的他,於台中一中自由的學習風氣下自由成長,並在同學的影響帶領下,他開始接觸許多不同的世界哲學思潮。

1958年台大法律系畢業後,為了研究台灣主權等問題,謝聰敏決定考入政大政治研究所。他在這裡吸收知識,也產生了更多的疑惑。

常與他和魏廷朝討論台灣問題的彭明敏,建議他與魏廷朝將這些當時的台灣問題付諸文字,宣傳大眾,讓更多人了解。而他們三人,就是因為這樣誕生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遭到逮捕。

1965年,謝聰敏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徒刑。

判決後,他被押解至安坑軍人監獄服刑。他並沒有因為入獄而消沉,反而積極地協助搜集政治犯的名單,想透過彭明敏良好國際的關係,讓政治犯獲釋。

出獄後的謝聰敏原本無意再碰觸政治,但親友都對他避之惟恐不及,加上仍受到特務、警察嚴密的監控,讓他決意為人權、自由持續奮戰。

1970年台南美新處、1971年台北美國商業銀行兩個爆炸案,許多出獄的政治犯受到牽連。謝聰敏和魏廷朝也再度因為美國商業銀行爆炸案,受到調查、逮捕,他又再次遭到刑求逼供。

待謝聰敏第二度出獄,1979年他決定以商業考察的名義出國,到美國展開新的人生。

當年美麗島事件發生,他又成了黑名單無法回國。但即使遠走他鄉,他仍心繫台灣,將當時身陷囹圄的受難經過,寫成《談景美軍法看守所》一書。

並在美國積極參與海外運動,持續為推動民主、人權奮鬥。

流亡海外10年後,謝聰敏終於能夠回台,他繼而投入政治,直接地參與改革。經歷過那段恐懼、艱困的歲月,謝聰敏說,這些痛會留在心中,一輩子都難以消逝。

原文出處 國家人權博物館National Human Rights Muse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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