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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林家民:【封建與絕對皇權之不同】20210624


日本與歐洲是封建制度,與中國的絕對皇權完全不同。

簡單來說,封建制度類似股份公司的董事會。

以日本為例,幕府將軍類似董事長,對外代表國家(公司)、決定國家走向(公司營運方向)與仲裁各藩之間的事務。

幕府可以當董事長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擁有最多股份。

這制度好的方面是國王與將軍沒有絕對權力,大事要跟股東們協商,也不能隨意剝奪股東的股份,即使股東造反,一般只是縮減領地。

例如:在關原之戰擔任西軍統帥的「毛利」家,戰敗後的懲罰是領地大幅縮水,但是如果在中國,毛利家會被夷九族,毛利這個姓從此變成歷史。

會有如此大不同,不是德川 家康慈悲為懷,而是會戰後,毛利家就認輸了,德川如果要剪草除根,必須再派大軍進攻毛利領地,除了毛利兵馬眾多外,其他大名也會覺得幕府如此心狠,是否以後也會對我如此,這會造成統治上的困難。

而在中國,即使名列親王或位極人臣,但是無領地、無自家部隊,聖旨一出,毫無抵抗能力,只能束手就縛。

因為如此,歐洲與日本,尤其是歐洲逐漸走向法治社會,凡事照規定做,國王與將軍也要守規定,不然股東們會不服,很難去強壓治理。

明顯的例子是國王、將軍與藩主們欠錢要還,而中國皇帝根本不會欠錢,缺錢用,下旨抄富家即可。

其中英國是最好的例子,往往國王不守規定後,造成貴族們反抗,每一次反抗,王權就減少一點,法律的地位也跟著提高。

因為在這種狀況下,法官要依法判案,偏袒國王或貴族,都會被另一方砍頭。

而中國,直到現在,還是領導說了算,法律只是寫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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