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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陳冠霖 : 曾幾何時台灣的脫口秀演員也有了言論免責權?


曾幾何時台灣的脫口秀演員也有了言論免責權?

黃逸豪用「父親會想性侵女兒」來叫女性穿多一點當作演出段子,既不尊重性暴力受害者,使之受到二度傷害,也完全不好笑。

觀察替曾博恩、黃逸豪等人為歧視言論的辯護方式,不外乎說這是反串、地獄梗,一切都是點出問題的人不懂笑話脈絡、過度政治正確。

但看看圖中他們所謂的「笑話脈絡」,除了起不到洗白的效果,反倒讓這個笑話愈來愈黑了。

現在我發現薩泰爾這些脫口秀所謂的「脈絡」,其實是他們那群人、那個場合就是個活生生的歧視聚合體。在這裡無論他們說了多麼惡質的話,只要有外人指責,就是你們外人惡意出征、不懂得美式幽默、不懂得地獄梗、不懂站立喜劇。

這也解釋了為何從之前的鄭南榕事件到現在,搞來搞去都是這小搓人。因為他們「幽默」的本質就是用笑話來包裝歧視,完全不管其言論所造成的傷害。和真正自我解嘲的美式幽默、引人省思的地獄梗幽默天差地遠。

這些人與其要教別人如何應付公關危機之前,先停止自己四處放火吧!去培養性別意識也好、讀點台灣意識和社會學的書也好。

台灣喜劇界總是被這些人代言,也實在是很可悲。

原文出處 陳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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