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以前解釋過,華人為什麼走到全世界都表現得吝嗇貪婪。
對於應該付的如賦稅管理費等等一毛不拔,可是對於國家福利等等明明資格不符合還是能騙就騙,就算自己根本不需要的救濟品,情願拿回來丟掉也要去領。
那是因為華人的中華文化並沒有完成現代化,它還停留在古代宗族時代拒絕轉型,所以出現文化落差,在你眼中看他他們那樣是自私吝嗇。
可是這些人在他們實際身邊的親人朋友眼中卻未必真的自私吝嗇,反而可能是大方親切的人,這種差異的關鍵在於,【按照華人的宗族傳統文化,他們這種破壞公德的行為才是道德的】。
所以他們不認為自己在作不道德的事情,反而覺得自己用聰明才智把被國家搶走的錢拿回來了而沾沾自喜。
你把這種現象放到古代去解釋一切就一目了然了,在中國的古代社會是不存在『公共財』這種概念的。
古代政府收了稅之後並不會把錢用在公共建設,那麼農村需要灌溉工程、需要橋樑、需要修路的時候怎麼辦?
誰需要就誰去花錢蓋,所以當甲村需要灌溉挖了一條溝引水,這水是甲村花錢引來的,會不會願意讓乙村用?
不可能,我們花錢蓋的溝這水等於我們花錢買的,哪能讓你免費用呢?
除非你們付錢!
所以乙村如果需要灌溉可是沒錢或者不想付錢蓋呢?
那就偷挖甲村蓋的溝渠去截甲村的水,又或者乙村也花錢蓋了溝渠可是兩條溝渠引同一條河的水,枯水期時水不夠兩家用怎麼辦?
那就想辦法斷掉對方的水,除了水以外橋樑道路都有這種問題,這些公共設施使用是會損壞然後維護要花錢的,所以外人要不然就付錢不然我們就不允許外人使用。
臺灣早年清治時代之所以械鬥頻繁,大多數都是基於這樣的原因。
因為政府徵稅卻不作公共建設,民間用自己的財產鋪設了當然不讓外人用,可是公共資源攸關生存不能讓別人獨佔,所以就只好用武力械鬥解決如何分配了。
所以從這點就能簡單理解華人那種能撈就撈能騙就騙的心態,因為華人文明直到近代都不曾出現『公共財』這樣的東西。
所以完全不存在『公德』這樣的道德觀,對於華人來說家族的利益是最優先的,為了家族對鄰居坑蒙拐騙完全是道德的。
為了村里去對隔壁村強取豪奪那完全是英雄豪傑,由於不存在公共財與公德這樣的東西,生存資源在華人的文化裡面被認為是零和的、需要爭奪的。
能從外人手上搶回來生存資源,不但不會被認為不道德,反而會被看成英雄。
在華人的認知,由於中國兩千年來,政府只收稅卻不作公共建設,一直被認為是合理的。
偶爾為之,反而被看成大善行。
因此中國人潛意識始終認為徵稅就是搶劫。
你繳稅就是錢被皇帝老爺派人搶走了,那麼國家有福利可以領的時候,明明資格不符合卻想辦法去騙回來,那不叫做貪婪反而應該看成聰明才智,你只是把被搶走的錢財用你的智慧拿回來而已,這能算是貪婪嗎?
由於歷史文化上面就不存在公共財產需要公共維護以及公德的觀念。
從另一個角度看,華人對於自己的財產是勤儉珍惜的,可是對於公共財產卻隨便糟蹋毫不愛護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會有這種行為了,不是我的我愛護幹嘛?
不是我的,離開了就沒機會了,趁機破壞一下造成它的損失,損失五十塊反而還形同我拿回來了五十塊,不砸白不砸,所以不但不珍惜反而越是公共財物越故意搞爛,你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華人這種陰暗心理。
關鍵就在於華人這種文化心理在古代是適當的,因為在皇朝時代每個村子都必須靠自己保護自己,爭奪生存資源才能更好的活下來,可是到了現代文明就需要公共財產跟公德的秩序。
可是華人文化完全不存在這種觀念卻又拒絕學習,以至於在古代是一種生存智慧,到了現代卻變成自私貪婪,可是他們不但不以為恥還沾沾自喜。
原文出處 周布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