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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HISTORY

陳玉珍、陳雪生等19人提案推動離島設立國際(中國)醫療特區 / 院總第 20 號委員提案第 11006973 號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 20 號 委員提案第 11006973 號

案由:本院委員陳玉珍、陳雪生等19人,鑒於全球化影響及資訊科技的進步,使得醫療資訊更容易、更便利獲得,國際醫療服務在全球各地蔚為風潮。就離島地區來說,由於地理位置距台灣本島較遠,過去因醫療服務網絡尚未健全,離島普遍面臨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故藉由推動離島國際醫療特區暨提升地區醫療水平,賦予離島地區開放並設立國際醫療特區,亦為離島地區產業帶來活水,同時也不會對國內原有醫療體系產生排擠效應,爰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為推動離島地區設立國際醫療特區暨提升地區醫療水平,打造離島成為國際醫療中心,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離島地區為辦理國際醫療之特定區域,以解決離島地區長期以來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

二、為鼓勵外國專業醫師與其他醫療機構結合共同設立國際醫療機構,故放寬醫療法所定法人不得為出資人及外國人不得在任董事之規定,但持股有限且醫療機構之法人出資者、董事之名稱、醫事人員及外國人不得在直營比例如:授權衛生福利部訂定之。

三、為引進國外優秀醫療技術及人員,適度放寬特區內國際醫療機構得聘僱外國醫事人員,但為確保不影響國內醫療資源及產業,授權衛生福利部訂定適當比率上限,以降低對國內醫療之衝擊,同時也訂定管理國際醫療機構所聘僱之外國醫事人員資格及相關條件。

提案人:陳玉珍、陳雪生
連署人:
徐欣瑩、邱鎮軍、許宇甄、林倩綺、吳宗憲
林德福、徐巧芯、羅廷瑋、李彥秀、張智倫
林思銘、廖先翔、丁學忠、盧縣一、高金素梅
萬美玲、魯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