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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醉後竟自稱武漢返台,大鬧早餐店判罰4萬多元!


二月四日發生在新北市的鍾姓男子砸早餐店案,現經新北地院依傳染病防治法散播不實訊息罪、毀損他人物品罪,判罰金新台幣4萬2000元,可上訴。

新北地方法院依新北地檢署聲請刑事簡易判決,鐘姓被告涉任意散布傳染病流行疫情不實消息,引起公眾、告訴人恐慌,又恣意毀損告訴人所的盤子。

法院衡量其犯罪動機、手段、智識程度與犯罪後態度,量處鐘男犯傳染病防治法散播不實訊息罪,又是累犯,處罰金新台幣4萬元,可易服勞役。

當時不僅出動數名員警,以及全身防護衣知醫護人員,鍾姓男子還不配合的大鬧很久,但如今判決書卻輕判僅表示,鐘男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罰金新台幣5000元,可易服勞役。應執行罰金新台幣4萬2000元。全案可上訴。

圖片為當時犯案時警方說明之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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